不计算在内。
二十万收购,那么为什么还会说是注资呢,那是因为袁达并沒有完全取得餐厅的百分之百的股权,而是将其中百分之十的股权利益赠给了潘红兵。
也就是说,潘红兵虽然只用二十万便卖掉了自己的餐厅,但实际上自己却仍旧拥有餐厅百分之十的股份,而袁达则是拥有百分之九十。
虽说按照这样的比例來说,潘红兵已经沒有左右餐厅的权力,已经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老板,但袁达希望许潘红兵可以继续留在餐厅做事。
不再是以唯一的老板身份在这里,但却是股东外加经理的身份,说到底,整个餐厅的管理经营还是控制在潘红兵的手里。
袁达最多也就是能够在赚钱的时候,能够分得更多的效益分红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