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许。念在这集石破天惊、**枪法和通天霸王拳之精要为一体的武功是因和雷恩、小林子的结拜而练成的,龙吻天索性把它取名叫“义结金兰拳”。
此时金樽无我也学成归来,三人便来向雷恩大王辞别。雷恩大王盛情挽留,四人又畅饮了三日,方才送出皇宫,依依惜别。
临行前雷恩大王欲言又此。小林子看出雷恩大王心中的疑虑,笑道:“不可为外人道也!”
四人相视大笑。龙吻天三人终于踏上回来的路途。
正文 第一百一十章 报仇(求月票,求打赏)
出了狮人国国界,三人向南走出十里,来到一个破落的小镇。不是所有站都是第一言情首发,搜索+你就知道了。此时天空灰蒙蒙一片,如同傍晚时分一样晦暗。街道上,只见一个身材高大的胖和尚扛着一枝黑木禅杖大踏步向前走。听到声响,那和尚便转过脸来。金樽无我一看他的面容和他戴着眼罩的右眼,心里咯嘣一跳:苟维民,总算让我撞上你了。可是,为什么会在这里撞上他?没理由哦。但他好像并不认得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等苟维民走远了,金樽无我才说,前面那个瞎眼和尚就是苟维民。龙吻天惊讶道:“师父,这怎么可能,看他的神色,好像全然不认得你。”
小林子说:“你不想想我们是怎么到这里来的?依我看,这是苟维民的魂魄游离到这里来了。”
游离,似乎是一种浑噩无知的境界。
金樽无我微笑着点了点头,作了个手势,三人远远地跟在后面。转眼,苟维民走进一家包子店。卖包子的是一个年轻女子,长得水灵白嫩,脸蛋秀丽可人。
苟维民高声叫道:“小娘们,给老子来五个肉包子,一碗清水。”
女子见他是出家人,便迟疑起来。苟维民喝道:“老子不忌口的,赶紧端来。”
女子端了一盘包子带一碗水放在苟维民桌上,战战兢兢地闪在一旁。苟维民大口吞咽着包子,眼睛却未曾离开过女子的身体,看得那女子脸上一阵绯红。
苟维民吃完第四个包子,终于按捺不住。一跃过去,欲行非 礼。
就在此时,金樽无我手中的法杖一挥,化着一条白龙朝苟维民飞去。那白龙张牙舞爪,瞬间便窜进店铺内,把苟维民抓了起来,又撕又咬。捉着他折了回来,在空中飞舞着又把苟维民抓咬了一阵,重重地掼下地来。
苟维民一脸恐慌,爬起身来,向前飞掠而去。龙吻天三人紧追着苟维民,几个起落就到了镇子外的一片密林。金樽无我一跃上前,抡起手中的法杖照苟维民就打。苟维民且战且退,穿过密林来到一座山崖跟前。口中示弱道:“贫僧并未开罪三位,为何要对贫僧穷追猛打,要知道得饶人处且饶人。”
龙吻天正要开口,金樽无我说:“这种人,不要和他浪费口水了,直接结果他得了。”说着挥舞着手中的法杖照苟维民劈头盖脸打去。
苟维民此时已镇定下来,背靠山石,挥舞着他那袈裟的长袖,一格一挡。一时间,金樽无我手中的法杖竟也伤不了他分毫。他那手武功竟是传说中的流连铁袖,五尺长袖子里放着两个三四斤重的铁球,挥舞起来,威力无穷,如那双流星锤一般。
金樽无我却不愿使用法术,因为法术的滥用对一个修道有成的道者有百害而无一利。其利害关系就像滥用职权一样,弄不好,是要蹲局 子,做大 牢,甚至连吃饭的家伙都有可能保不住。
金樽无我正要用飘鸿鬼影的武功近身,突然间发现苟维民脸上惊恐万状。这种突然的变故让龙吻天三人都愣住了。细看苟维民胸前,探出三寸来长一截墨绿色的尖锐物件。看起来,像是一截绿色的翡翠。慢慢地,苟维民嘴里流出血来,惨白的脸上汗珠子直冒,样子狰狞可怕。
“哈哈哈!我的大仇终于得报了!”苟维民身后的石缝中突然传来一阵女子的笑声。慢慢从乱石中闪出一个人来。
这个人竟然是若兮!她竟然用那把蚩尤的短剑从岩石的缝隙间,照苟维民的心脏部位狠狠地捅了一刀。
小林子惊骇道:“若兮,你怎么会在这里?”
若兮笑笑了笑猛地把插在苟维民身上的短剑拨了出来。顿时,狂风四起,刮得天昏地暗。狂风过后,天色大亮。只见眼前的景向发生了变化。
——受了剑伤的苟维民倚在一棵酸枣树上,前面是几间破旧的房舍,树后面,一条小河缓缓流淌。若兮刚才正是用手中的那把短剑从那棵酸枣树的树洞里,捅进苟维民的心窝子的。
此时苟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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