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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我当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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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 战后统计(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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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阵亡一千二百三十三人。”

    “十年的抚恤金。”

    “就要三千八百八十余万钱。”

    “再加上之前阵亡的人数。”

    “每年至少需要五百万的饷钱。”

    “而按照正常发放安葬费的标准。”

    “大概七百万钱,就可以全部解决了。”

    “多出的三千余万钱,足以购置十四万石粮食。”

    十四万石粮食是个什么概念?

    整个九门赋税、杂税加一起,都只有八万左右。

    现在才阵亡一千余人。

    一年就可以省出一万四千石粮食。

    这些省下来的粮食。

    可以再多养一千余人的军队。

    随着以后的规模扩大。

    阵亡一万人。

    一年就可以省出十四万石粮食了。

    远的不说。

    反攻反贼张纯,起码就会死一万以上的人。

    这些省下来的粮食。

    可以再多养一万余人的军队。

    以后还会和袁绍对上。

    以袁绍和曹ca打官渡时的标准来计算。

    袁绍五、六十万,曹ca二十五万。

    随随便便就要死个十几万。

    一年就可以省下一百四十余万石粮食。

    这些省下来粮食,足够赵风再养十万大军。

    薛俊也走到大厅中央,一拱手:“此令确实不妥!”

    “其他不谈。”

    “这条安置阵亡士兵的军令。”

    “朝廷是万万不会同意的。”

    “除非赵县令愿意自己出这笔抚恤金。”

    看了一下赵风的表情:“就算赵县令愿意自己出这笔抚恤金。”

    “朝堂上的有心人。”

    “也会借此机会。”

    “抨击赵县令,此举意在收买军心。”

    赵风看到还有人想站出来。

    内心一叹。

    看来还是自己的权利不够大。

    妥协道:“好吧!”

    “那就依你们。”

    “一切照旧。”

    “这件事不许外传。”

    “以免动摇军心。”

    众人一拱手:“遵命‘喏’。”

    这件事和先前粮饷的事不同。

    先前是帮朝廷省钱。

    本来一个士兵就要七百钱到一千钱的饷钱。

    赵风修改的制度。

    等于只要两百钱了。

    然后打十场胜仗,才加到七百钱。

    同样都是七百钱饷钱。

    一边是能不能胜都不知道的队伍。

    一边是打了十场胜仗的队伍。

    还需要对比吗?

    根本不用。

    就算有一些人,拿几千钱的饷钱。

    但肯定也有只拿两百饷钱的人。

    这样一平均,就和先前差不多了

    但战斗力就不同了。

    朝廷肯定乐得如此。

    不过。

    赵风能实行这条制度的主要原因。

    一是,现在是乌合之众,属于杂牌军。

    各种制度都不同。

    二是,赵风、周仓、薛正、尉蕴、牛志、董高、樊鹏、洪向明、步和怡等人的队伍。

    都是没有一分钱粮饷的。

    而这些人占据整个队伍的四分之三。

    只有薛俊的队伍是有粮饷拿的。

    这些人都是少数。

    三是,以典韦为例子。

    两场战斗后,粮饷就达到了两千三百余钱。

    给这些少数人看到了,能拿更多粮饷的可能。

    所以才可以实行。

    如果单独在薛俊的队伍里实行。

    呵呵,那就不要想了。

    肯定引发兵变。

    朝廷方面或者其他有心人。

    是照搬不了的。

    ps:今天下午坐车返程。

    这章稍微完了点。

    抱歉。

    明天一切照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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