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成为某种形式的混血儿。正如获诺贝尔文学奖的诗人沃尔科特所说:“我曾接受坚实的殖民地教育,我体内有荷兰人、黑人和英国人的血,要么我谁也不是,要么我就是一个民族。”是的,哪怕只剩下一位诗人,也足以构成一个民族。
博尔赫斯这样教导作家:“所有的修改都是亵渎神明的。”说得也许过于绝对,但对一部分天才而言,他的任何闪念都是一次性完成的。
年轻的时候喜欢《伊利亚特》,因为那里面的战争场面很热闹。中年以后则越来越偏爱《奥德赛》,从主人公身上能发现自己的影子:或许,每个人的后半生都意味着返航,而返航常常比出发时还要惊险、还要孤独。你面对的不再是充满诱惑与无限的可能性的全世界,而是被惊涛骇浪重重阻挠的一个家。你怀抱梦想走得有多远,梦想破灭后返回的路就有多远。
他在自己的墓志铭里,仍坚持着对永生的渴望。
假如荷马是一个不存在的人,那么《伊利亚特》与《奥德赛》真正的作者是谁?是个人创作还是集体创作?他或他们,是否会为丧失了自己的名字而遗憾?但我更愿意相信这是有意识的行为,而不仅仅是历史的误会。他或他们,不仅创造了两部充满神话色彩的史诗,而且虚构了史诗的作者——为了更彻底地消失在作品背后?荷马本身,就是他或他们所塑造的最重要的一个人物?
他开始撰写一部虚构的回忆录。记载的是自己各个年龄阶段的幻想。那些没有在现实中发生过的事情,充斥了他的回忆,以至他遗忘了自己真实的生活经历。
莎士比亚使历史获得了重演的舞台,以及独特的观赏性。他也过了一把导演的瘾。他没觉得在自己的召唤下出现的是一幕戏剧——不,那就是血淋淋的历史本身。历史在等待着属于自己的莎士比亚,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变得完整。而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仅仅构成最粗糙的脚本。
李白:和影子跳舞的人,最后居然被影子绊倒了。他们虽然在共舞,其实还是迈着不同的舞步。
我翻阅过去的诗稿,如同抚摸着用来结绳纪事的一个个疙瘩——再长再直的人生,也需要不时地绕一段小小的弯路,才能留下深刻的印象。在给记忆打结的过程中,我偏离了现实,却离美更近了。我不承认这是一种暂时的迷失。
我只为我想象中的荷马史诗而激动。它不是荷马写的,而是我写的(是理想中的经典)。它比书店里摆放着的荷马史诗更完美,具有无限的内容。严格地说,它是任何人(包括荷马、包括我)无法逐字逐句写出的,因而不可能拥有真正的作者。一部混沌之书,却能以偶尔泄露的光线,照亮我的生活。
我往脑海里洒下一张鱼网,捕捉灵感。有时候,只能打捞到空白——但毕竟也算劳作之后的收获。铺开的方格稿纸,不动声色地经历了一次远航。
在剧终之后,舞台又一次感到寂寞。一首诗完成了,我奋笔疾书的手(像狂奔的野马),又变成一只很普通、很安静的手,甚至显得有点多余。它怀念那卸除了的使命。
如果有一千位大诗人,肯定就有一千种诗。因为真正的诗人应该是最有个性的,他不会模仿别人,他写出的诗甚至都是别人无法模仿的。在某些方面,他不仅是第一,而且是惟一的。一首好诗,应该是特定的诗人的影子。
柏拉图认为人性由理性、激情、欲望三部分构成。这也造就了不同类型的诗人:偏重理性的,偏重激情的,偏重欲望的。甚至还造就了不同的时代,以及不同时代的文化标准。
在一位伟大的诗人身后,肯定有着伟大的传统——哪怕这位诗人以叛逆者自居。假如没有传统,他恐怕连叛逆者也算不上。没有谁能写得出与过去的诗歌史完全无关的诗歌。
他是两个人的结合体:在梦中是堂吉诃德,醒来后又变成了桑丘。他身上的这一半和那一半,既矛盾又和谐。他为自己的高尚而骄傲,同时又很容易地就原谅了自己的猥琐。他相信即使是塞万提斯本人也不过如此。在堂吉诃德被风车击倒的地方,抒情诗人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再一次增加了对生活的不满。
有谁能够写出一部诗歌的史前史?在东方的《诗经》或西方的荷马史诗之前,诗歌以怎样的面貌存在?进入诗歌史的诗人是伟大的,但那些隐蔽在史前史的无名氏(他们肯定不以诗人自居)则更为伟大。他们是诗人的祖先。
狗用鼻子来嗅任何新鲜的事情:一块骨头,一截腐烂的草绳,甚至包括路遇的另一只狗……它的好奇心长在鼻子上。像探雷器一样,引导它小心翼翼地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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