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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烛散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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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马长城(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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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要擒王”的勇气与魄力,恐怕连后来的洪秀全也要自叹弗如。难怪当时有迂腐的儒生感叹:“这人为千古历来流寇所未有。他的猖獗,除是唐末五代之间黄巢一个人可以比得他住,余外就没有与他比的了。”

    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二月,揭竿而起的李闯王自西安发兵,经过山西大同,直逼居庸关。目标很明确:“今大兵既兴,志在与朱明共争天下,若破北京,则国皆为我有关。”过关斩将之后,于三月十六日围困了笈笈可危的北京城。三月十八日傍晚攻克广宁门(今广安门),导致山穷水尽的崇祯皇帝吊死在一棵树上——他自尽前还在推卸责任:“君非亡国之君,臣是亡国之臣。”第二天早晨,李自成率领大部队通过大明门(即**),像梦游一样进入紫禁城。据说头戴白色毡笠、身穿蓝布箭衣、骑着乌龙马的李闯王,张弓搭箭,轻而易举地射中了城楼上的门匾——以这礼仪性的动作来象征一个农民对一个王朝的致命一击!这一箭戳穿了泱泱大朝的脊梁骨,以及那曾经不可一世的神话。可惜呀可惜,明代不遗余力地修筑了二百余年的长城,简直像纸老虎一样,在瞬间就垮台了。长城是它的墓志铭。

    李自成骑马跨越长城之间,想些什么?已不可知了。正如自居庸关至北京城途中的那尊闯王塑像——表情模糊、高深莫测。想当皇帝是肯定的,想搜罗点粮铜也是可以理解的,错只错在他还想到了衣锦还乡(典型的中国暴发户的理想)——荣宗耀祖,并且让街坊四邻羡慕。这一点是有史料可查的。李自成认为“十个燕京也比不上一个西安”,可见他并不情愿在北京安家落户(“北京不是我的家,我的家乡没有霓虹灯”?)北京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中途遇见的最大的一座客栈、饮马、歇脚、饱餐一顿之后,还是要打道回府。当然,最好是把此地的宝贝全搬运回去。所以他特设“比饷镇抚司”,向明王朝的皇亲国戚、遗老遗少们追索赃银助饷,共获白银七千余万两——仅此就让他喜上眉梢了。如此地易于满足——这样的胸襟,确实显得有点小了。

    李自成过于看重银两,却忽略了长城。他把几万名太监哄出紫禁城,就感到天空地广,可以高枕无忧了,却一点没把山海关外的边患当回事。他未慎重对待远处黑云压城城欲摧之态势。其实,长城的城砖比他孜孜以求的那些金银玉器重要得多。一旦大墙颓塌,则玉碎宫倾,玉石俱焚。

    李自成仅在北京城里做了四十二天皇帝(用俗话说就是“吃了四十二天饺子”),长城就出现了新的缺口。垂涎已久的清兵,由投降的吴三桂引路,自山海关涌入,就像滚滚洪流一样,淹没了北京城,淹没了中原以及江南,淹没了整个明王朝的版图。这是一次改变了中国历史的决堤!清兵入关,不仅意味着长城的沦陷,而且意味着水灾的开始——尤其在晚清,灾祸发展到尽致,长城的尊严遭受到有史以来最恶劣的践踏……

    明朝的开国元勋,肯定预料不到自己的末代皇帝会死在一个农民的手里——而且是在兵临城下时上吊的(有点像是“畏罪”的意思)。有什么办法呢,这个王朝终将遇见自己的天敌:一位敢于在皇宫里放马的西北农民——他用自己的疆绳打了个死结,居然把皇帝给勒死了。

    这个王朝的青春期,还是颇有雄心壮志的,也确实呈铜墙铁壁之势:把长城越修越长,越修越高、越修越坚——比秦始皇更有耐心与毅力。而且更重要的是,还胆识惊人地行使了天子守边之策。

    明太祖朱元璋原本定鼎南京,明成祖朱棣上台后,毅然迁都北京。把边塞重镇定为国都,是需要要勇气的——可见这真是一位居安思危、枕戈待旦的皇帝#蝴不仅是一国之君,还兼任着“边防军总司令”的职责。自古以来,又有几个皇帝敢于这样亲自坐镇长城的——一直到老,一直到死。况且在明以前,北京已被北方游牧民族占据了四百多年(从燕云十六州被割让给契丹的辽王朝开始),成为一座“胡化”倾向很明显的混血城市,自然条件也很恶劣。明成祖为克服北部边患,将政治中心北移,形成天子守边之势,无疑鼓舞了士气,体现了民意,同时大大增强了长城的防御能力。这等于在物质的长城之外,又加筑了一道精神的长城——即我们今天所常说的“血肉筑成的新的长城”。朱棣确实是一个热血男儿,以大手笔强化了祖传的长城。在当时,长城最结实的一块砖,该算皇帝的血肉之躯。他的这一创举,充满了“皇帝在、阵地就在,阵地在,长城就在,长城在、江山就在”的气概,是对畏惧战乱的老百姓最大的安慰。他和长城一起担当着保护者的责任,并且同时向庶民承诺着和平。他还曾亲率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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