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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烛散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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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皇帝们(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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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更早点产生,若更加锋利——如达摩克斯之剑高悬,中国漫长的封建时代,是否可能减少若干误国亡国的昏君?

    总之,应该有一些制约昏庸帝王的东西(譬如报应,譬如祖训),以免其无所顾忌地挥霍、腐化乃至割让。况且,爱新觉罗氏的家规,虽使道光以下诸帝死后无碑(毕竟还有葬身之地),并没有阻挡住国力衰竭、国土沦丧的命运。

    从道光开始,到了光绪那里——虽有寸土必争之心,苦无寸土必争之力。以《中英南京条约》为先导,相继有《中俄瑷珲条约》、《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中日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协议,为日暮途穷的晚清缝补了一件腐朽的尸衣。从道光到光绪(乃至宣统),都在身不由己地做着同一件事情:把祖传的家产分批分批地送进当铺里——只取回了几张可耻的票据。曾经富甲一方的大清王朝,仿佛一夜之间,变得命比纸薄。辛亥革命拿小手指一捅,就破了。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走读东、西陵,走读化石版的清史,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个最后垮掉了的王朝。垮掉了的,最后的王朝哟!

    清室奉行的诸多规矩,迥异于前朝。你说它是族规也可以,说它是家法也可以——都带有鲜明的特色。能够看出,最初的“立法者”很动了一番脑筋的。这些代表着最高意志的“祖制”,基本上都雷打不动地得以贯彻。譬如我前面说过的:帝陵是否可建立圣德神功碑,绝对是有条件的。是跟该君主的政绩“挂钩”的——不容失寸土,就像不容白玉有微瑕。道光因鸦片战争落败,丢了香港——哪怕香港在当时不过一弹丸之地,足以让道光羞辱不堪、死不瞑目了。

    清取代明,从宏观的体制方面,袭用了前朝之衣钵。本来是件很省心省力的事情。打江山的人却不满足,在一些至关重要的细节上又谋求变革,企望制度能更完善。且其中不乏令人耳目一新的好点子。

    最具创新意识并且与国家命运、皇族命运休戚相关的,要数立以贤的帝位继承法。

    明朝执行的是嫡长子继承制,谁先出生谁就是最佳人选,有一种论资排辈、听天由命的意思。表面上似乎容易减免是非,却有后患:不是当皇帝的料,偏偏当上了皇帝;而在才能方出类拔萃者,却不见得有入选的资格。所以,明帝(共十余位)中颇多昏庸之辈,祸国殃民。恐怕正是因为吸取前车之鉴,清朝选立皇储的比赛规则修改了:摒弃了辈分的因素,以才取胜、为贤是取——这样对每一个皇子来说,则显得公平多了。机会面人人平等,关键看你的才学武艺是否脱俗超群。而对国家的发来说,则更保险一些:毕竟,皇储是经过严格的筛选与客观的考验的,非等闲之辈所能企及。

    清之先祖作为北方游牧民族,崛起于严酷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比中原王朝要更富于竞争意识乃至忧患意识,也更重视领袖作用。两军交战勇者胜——如果主帅既无勇又无谋,大家跟着吃亏。所谓立储,等于是在选**族的领头羊,一点也虎不得。“大海航行靠舵手”,舵手必须具备方位感、判断力及指挥才能,才不至于把众生之船划进漩涡里去。一旦触礁或搁后悔莫及——还不如预先做好充分的准备。

    紫禁城里的皇子们,都要接受精密的综合素质教育。有德高望重的大学士担任教师爷,“逐日讲经史,以扩充圣聪,庶于古今乱兴衰之道,可以详细陈说,而圣德日增其高深。”譬如同治六岁就上学了,启蒙老师是翰林院编修李鸿藻。继位后,两宫太后又特意为这个小皇帝聘请了李鸿章、翁心存及礼部和工部的两位上书,担任弘德殿授读的师傅。

    除了学习书本知识,还必须“军训”:骑马射箭,飞刀舞剑,甚至操练火器。难怪道光哥儿几个在抵抗天理教袭击时,临阵不有那么好的枪法呢。

    皇子们同台学艺,谁不想以优势取胜呢?不是为了考状元,是为了当皇帝——太有诱惑力了。因而加倍地勤勉。在主考官(父皇)面前,拼命显示自己新学到手的文韬武略。明争暗斗是少不了的。就跟西方竞选总统似的,只不过是为了拉着最关键的一张选票。假如儿子们的学习成绩差不多,就够让他们的“皇阿玛”为难的。该让谁当“班干部”呢?

    想当年道光一直很为难:四子奕狞(咸丰)和六子奕忻,各有千秋——如何取舍呢?他率领儿子们去南苑校猎,无形中将天地作为考场了。当然,他打的是德育、智育、体育的综合分:咸丰的武艺虽不出众,但“政治课”学得好,以仁慈之心获得了父皇青睐——国家就需要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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