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是按照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
根据法律上的相关规定,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仔细看完了这些资料,我心里顿时就松了一口气:既然法律上对此类的事情有明确的规定,那我们后面的有些事情就好办多了。
我把这些资料记录了下来,第二天上班后就即刻把吴市长叫了来,随即把这些资料递给了他,同时对他讲了荣书记的意思。他看了后点头道:“有了这样的一些规定,我们就很容易拟定出一个补偿标准来。当然,我们希望谭主席能够脱离危险,反正他是公费医疗,这样的话我们的麻烦事情就要少很多了。”
正说着,秘书长进来了,他神情凝重地对我们说道:“谭主席没有抢救过来,刚才去世了。”
我心里顿时一紧,即刻对秘书长说道:“你马上去安排车,我和吴市长马上去省城。对了,荣书记知道了这件事情没有?”
他说:“估计已经知道了。市委办公厅应该通知了她这个消息了。”
我朝他挥了挥手,“你赶快去准备吧,一会儿和我们一起去省城,同时问问曾主席,他什么时候出发。”
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作为政协的一把手,曾主席肯定是会在第一时间里面赶去的。
秘书长出去后我对吴市长说道:“没办法,我们最担心的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我们只能面对这个现实。这个标准只能我们私底下掌握,有些东西是不能拿出去讲的。到时候根据情况看吧。”
他点头,随即问我道:“荣书记说过没有?我们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可以额外多赔付多少?”
我摇头,“她是市委书记,也就是讲一个原则,不可能讲得那么细。这样的事情只能我们自己去处理。我看这样,到时候你先去和家属沟通此事,先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去和谭主席的家属谈,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开始的时候增加十万,如果再不同意,再按照五万的梯度增加。但是我觉得额外的赔偿不能超过二十万。你先去和他们谈,毕竟你是本地人,有些话好说些,而且这样也让我后面的工作有一定的余地。”
他点头同意。
正说着,荣书记给我打来了电话,“谭主席的事情,善后工作就请你去处理吧。我估计这件事情很麻烦,听说谭主席的家属已经在医院里面乱说话了。现在我不想出面,免得到时候没有了退路。”
她的这个想法与我刚才对吴市长讲的是一样的,所以我完全可以理解。而且,她作为市委书记,最多也就是在最后去参加这位政协副主席的葬礼就可以了。那是一种规格。
我连声答应着,随即说道:“我马上赶去省城。你放心好了,我们会尽量处理好这件事情的。”
随即我和吴市长一起前往省人民医院,我们的车与政协曾主席及其他几位副主席的在高速公路的路口汇合。在进入到高速路之前我与曾主席商量了一下,我对他说:“曾主席,这件事情还得麻烦您多做一些工作才是。事情已经出了,人没有抢救过来,现在最关键的是要让死者早日入土为安才是。”
他点头,“我们会尽力的。这不?我让老谭平日里关心最好的几位副主席都和我一起去省城。就是为了方便做老谭家属的工作。”
其实我也很理解他现在的难处,毕竟他是刚刚从外地调到我们上江市来工作的领导,但是他又毕竟是政协主席,死者的领导,所以有些工作还必须得他去做。
到了省人民医院后我们首先就去见了死者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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