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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只是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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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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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去收集这些材料……农村里,都很穷,也没有什么钱,可鸡毛鸭毛等,就属于常见的东西……卖给供销社价格太低,而供销社的商品价格又太高,我们换购的价格,比供销社低了一些,收购的价格又比供销社高一点……”

      刘春来确实明白了。

      之前顾斌就已经说出来了原因,只不过没有这样详细。

      随着父子两的解释,他突然不知道如何评价。

      “吃了饭,带我去看看你们的冶铜厂。”

      除了一开始顾学勇喝了三杯酒,几人并没有喝酒。

      一顿饭却吃了快三个小时。

      顾斌直接给了十块钱,让跛脚老板安排晚饭,明确告诉他,不能太简陋,钱不够就补。

      跛脚老板高兴不已,拍着胸脯保证,绝对没问题。

      冶铜厂很小。

      外面根本看不出来是工厂,不知道的,只是以为是一户房子大一些的人家。

      很多人,确实还不太确定国家政策。

      产品的理化分析是没有的,大多数都是废铜冶炼,铸造成铜锭,然后通过几台老旧的锻压机,工人也少。

      “只是为我们自己的产品供应原材料,加上国家规定,雇工不能过7个人……”

      “国家没有规定……”

      刘春来叹了一口气。

      雇工过几个人就算是剥削,属于资本家的事情,他曾经跟朋友一起喝茶的时候,也听过。

      后来因为好奇,还专门去研究过这个问题。

      改革开放之后,国家从来没有出台过政策,或是明文规定过雇工必须限制在多少人以内。

      最终,唯一能查到的,1975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里有这么一段话:按照假设,必须使用两个工人,才能依靠每天多出来的剩余价值来过工人的生活,即满足生活必需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生活目的只是维持生活,而不是增加财富;在资本主义生产下,增加财富是前提。为了使生活只比一个普通工人好一倍,并且把所生产的剩余价值一半转化为资本,就必须把预付资本的最低限款和工人人数都增加为原来的8倍。

      这只是马克思举的一个例子。

      可在改革开放初期,一切都是以摸着石头过河的中国,国家没有明确的文件,所以很多地方就以这个为衡量标准:雇佣7个人或8个人,就成了是否是剥削的标准……

      正因为刘春来研究过。

      所以这年头,宁愿以大队的形式去搞,而不是自己去个私人企业。

      太难了。

      傻子瓜子就是最明显的。

      也不是领导干部们想要针对谁,而是都拿不准。

      一直到87年,中央“5号文件”出台:允许存在,加强管理,兴利抑弊,逐步引导。并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商品经济展中,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个体经济和少量私人企业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

      这才让关于雇佣多少人的争论停止了下来。

      可那个时候,姓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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