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巡逻警员、以及一名通讯警员。
张志恒作为督察警官,既是一支小队的小队长,也是“白班车”,编号“nsT71”的车辆组长。
“nsT71”车便负责九龙区域的巡逻。
张志恒在收到总台传来旺角生的金铺劫案后,恰好巡逻至附近,旋即开着警车,鸣警笛,三分钟内赶到案现场。
“上!上!上!”只见张志恒戴着钢盔,手持冲锋枪,穿戴着整齐的防弹北京,表情悍勇,快步冲向金铺。
冲锋车的车长既“司机”,则是按照条例留在车上待命,其余的便衣、军装、通讯警员全部戴着钢盔、背心、手持枪械跟随长官冲锋。
“哒哒哒!”两名靠近金铺门口的劫匪,当即察觉到动静,迅回头举起ak步枪,哒哒哒,抖动着枪口,朝着门口射出一梭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