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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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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九章会叫的狗不咬人(三更)(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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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一九章会叫的狗不咬人

      大肚子病,其实也是吸血虫病。

      全旭有个同学经常在自己面前卖弄自己的专业,他多少记住一些,不过并不确定。

      花了十五两银子买的这个少年名叫沈良材,女人则是沈良材的母亲叫沈周氏。

      全旭等人继续上路,反正无论是家丁兵,还是全旭都是坐车,现在多了两个人,幸好经过沿途的消耗,大车上的物资也空了不少,沈良材与沈周氏坐在马车,朝着登州城走去。

      登州城是山东的大城,也是一个军事重镇,一半百姓,一半军队的军队家属的这种城市。

      全旭这样的外乡人过来,每个人居然收了四十文钱的人头税。

      四十文钱,对于全旭来说,自然是小钱。

      徐彪临时客串管家的角色,他在城里给全旭挑选了一家面积不小,还算干净的客栈——刘记客栈。

      全旭直接包了一个院子,带着马厩,环境还算不错,不过被褥什么的,有些潮湿,这让全旭有些不适应。

      沈周氏很快就进入了角色,充当烧火做饭、洗洗涮涮的工作,而沈良材则被全旭扔在家丁兵中队伍中,跟着一起吃饭。

      全旭泡了一个热水澡,神清气爽,这才向徐彪说出来意:“你去码头看看,给我买艘船,我要的船要新,结实,而且要大,至少要两千料以上!”

      中国古代没有出现吨计量单位前,船只的运载是以料为单位来计算大小的。料的前期意思并不是只船承载单位,而是造船所用木料的数量。一料大约相当三百多斤的浮力,两千料,就是相当于三百多吨的样子。

      徐彪点点头道:“是!”

      正所谓领导动动嘴,下属跑断腿。

      尽管一路赶来,众家丁兵都非常辛苦,可是徐彪依旧安排好小院里的防卫,这才出去办事。

      全旭又吩咐沈周氏:“沈周氏!”

      “奴在!”

      “这几天你负责去采买食材,至于饭菜,每顿要有肉食,多买些鱼、鸡蛋还有下水,每顿肉食要以咱们五十四个人的量买。”

      沈周氏喃喃道:“这怎么能行,怎么能一点规矩都没有!”

      在沈周氏想来,徐彪是一个哨长,姓文的是副哨长,哨长好像总旗一样,都是七品官。

      当然,明朝的武官虽然不值钱,但是你要看跟谁比。

      跟文官、士绅相比,武官之中,别说七品总旗,就算是五品千品官,也照样被一个七品知兵骂得头都抬不起来,更别说什么六品百户或七品总旗,从七品小旗了。

      可问题是,在平民百姓眼中,官就是官,身穿官报的人就比他们大,就可以对他们作威作福。

      徐彪和文副哨长自然可以吃肉,全旭这个东家也可以吃肉,三娘这个小妾,跟着全旭吃肉也没有什么问题,可是……连他们在内,所有人都吃肉,这就太奢侈了。

      全旭没有理会沈周氏的想法,淡淡的道:“该买就买吧,向三娘报账就行!”

      全旭出来的时候,所携带的银子并不算太多,只有不到八千多枚银币,用来买一艘船应该是足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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