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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豪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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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第一次股东大会(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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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统元年十二月二十日。

      杭州刘家府院内。

      永兴商行第一次股东大会,即将在此举行。

      刘信坐在上,旁边坐着刘建。

      其他人则依次坐在下方。

      虽然会议还未开始,但是刘信已经确定将当股东大会会长一职。

      这几乎是毫无悬念的事。

      没有人有意见。

      看着众人满是期待的眼神。

      刘信对未来也踌躇满志。

      “父亲,差不多了”

      刘建也看了看众人,低头对刘信细声说道。

      刘信听后,便站了起来。

      “诸位,今日我们正式成立永兴商行,之所以成立永兴商行,为的是更方便未来在外海贸易,办事,还望大家未来以永兴商行为念,只要我们团结一心,必能冲破万难,赚更多的金银,我受众人所望,添为会长一职,必会为永兴商行,为大家某福利,必不会亏待大家”

      刘信向众人说道。

      “会长明鉴,会长领导有方,我们皆愿与会长共进退也”

      李金起身拜道。

      其他人也纷纷附和道。

      刘信挥了挥手,众人立时安静下来。

      “接下来由我儿刘建宣读我永兴商行章程,条令和各种管理机构,未来我们众人,包括我也必须遵守,当然你们要是有什么建议,一会可以畅所欲言,都提出来讨论,修改,之后装订成册,颁布执行”

      刘信说完,众人纷纷竖起耳朵,抬头看着刘建。

      而刘建则不慌不忙,拿出了昨晚自己书写的章程,条令,打开大声读道。

      “永兴商行章程,永兴商行由刘家,崔家,李家,张家等十八家共同出资设立,所赚取银钱,由商行统一管理,分配,并按照股东所占股份比例分红,商行之内一切事物,皆由商行负责管理,土地,矿产,人口也归商行所有,任何人不得私吞私占,商行各项律令,由股东大会投票,商议决定,由会长负总责,会长乃商行最高统领,会长有一票否决权,可否决任何商行内部不合理决定,会长也是商行内部最高领导,军队,民政,商业,外交,工业等诸事皆由会长负责统领,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和监事长一职统领,董事会负责商行决策,监事会负责商行监管,成员也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何决策和监管,必须由股东大会会长通过方可,而董事会和监事会有权对会长提出异议…………”

      刘建大声说出了商行的章程。

      众人听后,纷纷议论起来。

      刘信则看着众人,也不多说。

      刘建所写的这些,之前刘信就已经知道了。

      刘信自然没有什么意见。

      看着众人议论后,刘信与刘建对视一眼。

      “你们有什么意见,或者有什么见解,有什么补充的就都说出来”

      刘信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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