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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安静地抄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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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少年和摇滚,正是绝配哦(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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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都腐蚀氧化得坑坑洼洼了。

    大门虚掩着,姜佑曦探头看去,里面还有一个小院子,再往里才是仓库。

    一盏昏黄黯淡的灯光下,几个人正在排练。

    其实他们唱得很不错。

    姜佑曦也不懂什么乐理,只是觉得好听。

    似乎比起从磁带里听到的行者乐队的原唱也差不到哪去。

    那爆裂的鼓点,行云流水的吉他和贝斯,然后主场的嗓音也非常棒。

    总觉得非常了不起的样子。

    姜佑曦没去打扰他们,而是侧身蹑手蹑脚地走进门,就静静地站在那里。

    他本想等到对方唱完这一就离开,可是对方唱完后,都没有休息,音乐声继续流淌,他们很快又唱起另一歌。

    这是一他从没听过的歌,有点怪异,但是仔细听了还不错。

    他印象特别深的是里面的几句似乎属于戏腔的歌词:“忆昔开元全盛日,天下朋友皆胶漆。眼界无穷世界宽,安得广厦千万间!”

    还有那段“沿着掌纹烙着宿命,今宵酒醒无梦。沿着宿命走入迷思,梦里回到唐朝!”

    等他们唱完,姜佑曦正要上前,却听到那几个人交谈起来。

    贝斯手是一个长披肩,穿着七分裤,一身肌肉仿佛要把黑色小背心撑破的帅哥,他嗓音很洪亮:“这么棒的歌,都可以作为我们的出道单曲了,你就准备拿去送给嘉勇哥,青子哥他们啊?”

    那个侧脸看着特别俊美,身材瘦削的吉他手笑道:“送给他们不好么?他们又不会埋没这歌。再说,斯璋的嗓子其实也不是特别适合这歌。”

    那个主唱不耐烦地说:“就你废话多,会写歌了不起啊?”

    “不好意思,会写歌就是了不起。”帅帅的吉他手说。

    “……”主唱窒了片刻,叫道,“你要真有才,多写几适合我嗓子唱的歌啊。”

    “写就写啊,我写出来你可要唱好啊。”

    “那肯定的。不过怎么才算唱好?”

    “至少当个歌王吧。歌王都当不了,那就真的埋没我写的歌了。”

    “我去,你真特么臭屁。你给我写2o好歌,我要是唱不成歌王,我不姓彭了,以后随你姓杜,可以了吧!”

    “一言为定啊。”那俊美的年轻人笑了笑,又开始拨弄吉他弦。

    姜佑曦当时心想,我去,这些城里人太会吹牛逼了吧,动不动就歌王的,真以为歌王是大白菜啊。

    别说歌王了,你先写2o歌试试?

    经过在乐器行这几个月的恶补常识,姜佑曦已经知道写一好歌有多难了。

    真以为谁都能写出《无地自容》这种经典啊。

    不过刚刚那歌确实挺好听的。

    “喂,小子,你站这多久了?”

    姜佑曦正在出神,冷不丁那个满头红、有一股酷劲的胖子鼓手看着他,喝了一句。

    姜佑曦吓了一跳,从小挨打养成了让他遇到事情时,第一反应就是认错的习惯。

    “抱歉,各位大哥,我不是故意要偷听的,是你们唱得太好听了。”

    “挺会说话的嘛这小子。”胖子鼓手说。

    主唱也看了看他:“小子,你是来要签名的?别学那些追星族,咱们玩摇滚的没那么逊。交个朋友可以,签名就算了。”

    “我不是来要签名的,”姜佑曦见他们还算好说话,便大着胆子解释,“是有把吉他放在我们店里维护,现在维护好了,要我给送过来。”

    鼓手便转头看着那个帅气的吉他手,“喂,小可,是你的吉他吧?嘉勇哥送给你那把明特卡洛的手作吉他?”

    帅气的吉他手点点头,露出一个稍显腼腆,但更带着一股得意劲的笑容。“没错,上面还有好几个大师签名的那把。”

    “我去,那把吉他老值钱了,你敢拿去街边的野鸡店维护啊?”

    姜佑曦不得不挺身而出,维护自己打工的地方:“我们‘明鑫乐器行’不是野鸡店!前辈们手艺都很好的!”

    “行,拿来吧。”帅气的吉他手说。

    姜佑曦便走过去,将吉他盒递给那位吉他手。

    隔近了看,他才现那不是一个“帅气的吉他手”。

    而是一个“真特马帅的吉他手”,或者“帅得老子的眼睛要瞎掉了”的吉他手。

    而且气息非常锋利,就像一柄刚刚出炉的宝刀,寒光四射。

    很容易就让人联想到一个形容词:桀骜不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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