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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天下(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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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天下(509)(第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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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死罪,呈文京师,三法司复审,廷臣会议再呈报皇帝老儿勾决,还有些时日,足够做许多事了」「做什么?纳银赎罪?恐没那么容易吧?」话虽这么说,其实朱谅自度只消打点好了那锦衣帅,不再与他计较那一刀之仇,在暗地里使些什么绊子,他活命的机会的确很大,想至此不由暗暗感激先帝孝宗皇帝,若非他颁布那《问刑条例》将赎罪范围扩大到几乎无所不包的地步,他还真不敢指望能躲过颈上这一刀,不过那张茂么,嘿嘿,朱谅心头冷笑,这家伙杀人放火的勾当可是没少干,实打实的真犯死罪,一个「斩立决」怕是少不了的,谁教他拖累老子到此地步,活该!张茂不知朱谅心头龃龉,霍地睁开双眼,二目如电,冷声道:「银子自然要给,但要看给到谁的手里!」·······注:弘治颁发的《问刑条例》较之朱元璋颁布的《大明律》做出了很多修正,首先是对宗藩权力做了严格

    限制,其次加强有关禁止贩卖官私引盐和盗掘矿产等方面的立法,再有就是扩大了赎刑范围,原本《大明律》赎罪对象主要适用于官员犯罪、存留养亲、工乐户天文生、老小废疾及妇人、过失伤人、诬告者,适用范围有限,而《问刑条例》的适用的范围几乎包括除了真犯死罪外的所有罪犯,「凡军民诸色人役,及舍余审有力者,与文武官吏、监生、生员、冠带官、知印、承差、阴阳生、医生、老人、舍人,不分笞、杖、徒、流、杂犯死罪,俱令运炭、运砖、纳料、纳米等项赎罪」,基本上你只要不是造反、故意杀人、抢掠人口等十恶重罪,理论上都能破财消灾,要不然孝宗名声好呢,不是没道理。发布地址: www.kanqita.com 收藏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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