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法》规定,卖淫、嫖娼,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怎么才算情节较轻,你懂吧?」瞿副所长得意地哼了一声。
孔媛懂。
还是那句话,一切都由他说了算。
「我明白了,瞿所,您说吧,我怎么可以不算卖淫?」孔媛现在反而镇定了些。
局面明朗后,她觉得这无非又是一次谈判,就像面对试图要说服对方购买课程的客户一样。
「呵呵,聪明。
你说我凭什么帮你这个忙啊?」瞿所挪了挪屁股下的椅子,朝孔媛这边凑了凑,笑眯眯地问。
看他火热的眼神,孔媛当然明白。
此情此景,她没有选择的余地。
拘留十几天不算什么,罚钱也另说,可要真通知了家里,孔媛不知道自己以后该怎样面对父母和弟弟。
万一不小心宣扬开了,不但自己没脸再回老家的小县城,她也无法想象父母该怎么继续在那里生活下去?「您有什么要求,我尽量满足。
」「挺痛快啊!看来你也很有经验嘛!卖过很多次了吧?」孔媛平静地说:「我真没卖过,我需要钱,所以去店里打飞机。
甜甜姐也没骗你,她不知道我辞职了。
我以前真的是在公司上班。
」「哦?」瞿所狐疑地撇嘴,自从在欣丽见到孔媛,他就一路在暗骂田冰上次骗了他。
听孔媛现在这么说,有些吃不准真假。
不过这个不重要,这块肉已经落到嘴边,哪管那么多?至于那个甜甜,不管她是存心欺骗还是不明真相,反正下次过去狠操她一顿就是了。
孔媛算是瞿副所长遇到过的最识时务的女孩之一。
要她献身的意思甚至都不必说得太明白,她不但立刻领会,而且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同意了。
当然,不可能立刻兑现。
不是孔媛不愿意,而是瞿副所长没这胆子。
他平时确实有不少违法乱纪的行为,但放肆也是有限度的,在派出所里,在那么多人眼皮底下,他可不敢直接拉着涉案女子上床。
他只要孔媛一个服软认输的态度,难道一个出来卖的野鸡还能从他手心跑了?「好,你聪明。
你的性质现在已经认定是卖淫,这个不方便再改,但算你情节较轻,拘留五天,罚款五百元。
」见孔媛想要说话,瞿副所长摆了摆手,「没办法,涉案性质,不能说定就定,说改就改。
不过你放心,我会打招呼,绝不给你家里打电话。
」对这么个结果,孔媛当然不放心。
她放弃底线,答应任人玩弄,可还是要被算作卖淫,怎么能甘心?可对方压根也不打算继续跟她废话,叫人把她带走。
又过了个把小时,其他男男女女做完笔录后陆续被放走,只有孔媛被孤零零地扣了下来。
她心忧如焚,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坐立不安。
她不知道瞿副所长单独和她谈话是不符合程序的,也不知道派出所其实无权直接决定行政拘留,即便在突发情况下必须做出强制措施,规定时限内也要补办正式手续,不是一个派出所副所长可以随意决定。
但即便她知道这些「常识」也无济于事,真正拿住了她的,是「通知家属」这一条。
如果自己因卖淫而被拘留的事传回老家,年过半百的父母在亲友间必然颜面扫地,这让一生爱面子的老人怎么接受?绝不可以。
自己答应了瞿副所长用肉体来换取他不打电话回家的承诺。
可像他这种人的承诺能信吗?孔媛反复盘算,对这人的人品实在生不出半点信心。
如果他说话不算数,拿了好处不办事怎么办?如果他以此为要挟,没完没了地索求下去怎么办?即便自己走了狗屎运,这种烂人也有信守承诺的时候,可自己毕竟因为卖淫的罪名被拘留过,留下案底怎么办?这颗隐藏的炸弹会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突然引爆?孔媛越想越觉得不对。
最近这段时间,孔媛一直努力控制着情绪,对所有意外和麻烦都尽可能采取息事宁人,吃亏是福的态度,只为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态扩大,顺利度过眼前的难关。
但眼前这个麻烦看上去好像也是忍一忍就能解决,但潜藏的无穷后患实在无法想像也无法承受。
她下意识地告诉自己:恐怕不能再忍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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