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族,是国家的统治阶级。
统治阶级的构成,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最尊贵的封爵贵族,即皇族、戚族、封三、封侯。
皇族、戚族是天生的统治阶级,封王、封侯则依靠爵位参与政权。
第二部分是门第贵族,即世家士大夫。
南北朝时代那种把持政府、世袭官职的煊赫情形,到了唐王朝,仍有强大的残余势力。
北魏帝国颁定的那些“郡姓”照旧成为一种特殊阶级,高居平民之上,继续以做官为唯一职业。
这种门第贵族集团中,崔、卢、李、郑、王五个姓氏,也继续保持五世纪时尊贵的地位,世称“五姓”他们的地位,在一般人心目中,有时候还超过皇族。
一个例子可作说明,下世纪(九)时,中级官员郑颢,正在跟卢姓议婚的时候,皇帝听了宰相白敏中的推荐,命他娶万寿公主。
这是普通人家求之不得的荣耀,但郑颢却因断了卢姓婚姻的缘故,把白敏中恨入骨髓,以致白敏中以后几乎死在他手。
五姓当然对自己的身价尽量利用,所以他们的女儿遂成为诈财的工具。
选择女婿,除了门第相当外,还要索绒额聘金,有时高达一百万钱——即一千缗(贯)唐王朝开国时宰相的年俸才三百六十缗,折合起来,一个女儿的聘金等于一个宰相三年的俸禄,如再折合粮食,等于三万石稻米,即一百五十万公斤稻米,这个数字至为可惊。
第三部分是官僚贵族,即寒门士大夫。
指出身寒微的现职官员。
所谓“寒门”就是平民阶级中的庶民,他们普通情形是,通过科举考试,如进士及第、明经及第,进入政府,担任官职。
一旦担任官职,他就有资格摆脱他的阶级,而挤入统治者士族之林。
他们最初不能避免的因出身太低而受到门第贵族的轻视与排斥,但借着权力和通婚——如娶五姓的女儿之类,就有机会进入门第贵族阶层。
第一部分是庶民,即自由人。
自由人中最尊贵的一个阶层是吏佐,这是一种特殊身分,介于贵族与平民之间,但本质上却是平民。
用现代军队阶级比拟,吏位可称为士官,他们比士兵高一等,但他们永不能升为军官。
他们只能从事诸如缮写文件,管理档案之类工作。
当官员们横施贪暴时,吏佐因为多是本地人士,对本地情形比较了解,往往成为人民最大的直接灾害。
他们如果想升迁到官员——士族的位置,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参加科举考试。
比吏佐低一等的是农民,这个居中国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阶层,却跟政府最无缘分,而且在东西洋贸易中,处于被剥削的地位。
只有商人是天之骄子,他们拥有比农民较好的享受,而且一旦和官员结合,还具有政治上的影响力。
第二部分是贱民,也就是奴隶,没有个人的自由。
杂户,是政府直属农奴,由地方政府管辖,战时调拨入伍。
音声人,地位跟杂户一样,归太常寺管辖,世代担任乐工。
官户,是罪犯之家,由司;农寺管辖,男子为农奴,女子多发配洗衣局。
工户,少府寺管辖,世代担任工匠。
乐户,包括妓女、戏剧演员和其他游艺从业员,太常寺管辖。
部曲,是贵族私人所属的农奴,农奴的后裔永远是农奴。
客女,部曲家的女儿,是贵族所属的女奴。
妓女,首都长安地区的妓女,原属太常寺,后来专设教坊管辖。
奴婢,是最下等、最卑贱、最哭诉无门的奴隶,身体生命,全操主人之手。
奴隶的地位与奋牲相等,而奴婢的地位却比吉牲还低。
贱民阶级是法律和贫穷的产物,罪犯的家属,经政府明令没入官府时,就变成贱民。
然而大多数贱民都因为贫穷,农民在无法活下去时,往往出卖子女为奴为娼、或自愿抛弃自由,投奔身兼大地主的士大夫门下,充当部曲n贵族跟平民的等级是严格的,只有“科举”一条似有似无的狭径,作为庶民爬上贵族地位的阶梯,而贱民则连这个狭径都没有。
贵族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在政治法律以及风俗习惯上,都有对平民镇压性和隔离性的不平等规定。
以婚姻为例,贵族平民之间,绝对禁止通婚,跟贱民尤其不行。
我们可举一个著名的冤狱
-->>(第3/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