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樱(下)登阁无路魂归冥府,红樱有忿血染三途(第15/16页)
色,抛妻弃子,依律发入孽镜地狱,待查明生前罪行细则再做勘论;贾仲意以怨报德,枉负前主马云山再造之德,依律发入铜柱地狱;贾晴诽谤害人,口无择言,依律发入拔舌地狱。
陈安萱,叶梦林虽助红樱吵扰人间,但念其自首,末造余孽,从轻发落。
着夺二人敕封,重回山间修行,钦此。
】至此,这件轰动一时的“鬼纵火”大案,终于随着红樱的香消玉殒而结束。
即便后来的专案组依旧没法寻到任何一点线索将之侦破,但幸好没再出现更多的死者,因此随着时间一日日流逝,终究被人渐渐遗忘,最后不了了之…四十六年后。
时间流逝,任何人都无法抵御,它可以将精美腐朽,将墨黑翻白。
而这近半个世纪的时光经过,无数兴盛之兴盛,无数衰落之衰落,曾经如长虹贯日般的EG集团,也终于消散在历史的烟云之中;曾经云集名流人士的立水庭苑,也终于因为经济重心的偏移和政治风向的转变而荒废,在当年宛若皇家宫廷一样的楼阁被爆破拆除,只剩一片杂草丛生的残地。
而在这已不会有人前来的荒地,今天却迎来了一个突兀的客人。
那是一个面容沧桑的男人,虽然头发花白却无一般老人的龙钟,而是依旧腰杆挺直,双眸更是如鹰般锐利而清澈。
只是这样的男人,却极缓慢的行走,感受着脚底凹凸不平的土地;并不是他已因为快步而疲惫,仅仅是因为一种感叹的怀念之色出现在眸中。
这个男人,就是时任省公安厅长的郑维民,四十六年过去,已将他这柄本来锋锐的宝剑更变得沉重而藏锋。
而今天他来到此处,就是为了怀念这桩当年曾经轰动一时的大案,也是自己几十年刑警生涯中唯一一个毫无头绪,只能封存的案子。
看着断壁残垣,郑维民不由得感慨万千。
曾几何时,这里是整个都市最富丽堂皇的小区,所居住的尽是商界乃至政界要员;可现在却蛛网沉结,破落不堪。
回想起他曾质疑自己是不是真正适合警察这个行业的那一天,莫名其妙的大火,四散奔忙的消防队,蜂拥而来的记者,还有窃窃私语的围观群众…好像这一切就发生在昨天。
可是现在,这里只余一片荒芜的杂草,任甚么雕梁画栋,任甚么风起云涌,尽付一场空。
轻叹一声,郑维民为自己难得的软弱而有些好笑。
而更令他有些好奇的是,视野的远端竟然有着一双人影;看起来像是一对夫妻,和自己一样慢慢的散着步。
要知道,距这里最近的居住区也要有十几里地,如果自己不是想到了过去特意驱车前来,怎会有人平白无故的来这一片荒地游玩?但是人家喜欢,郑维民自然也没权利去管。
而他们之间的言语,却是被风吹拂过来,卷进了郑维民的耳中:“…樱儿,这地方有什么好玩的?费了好大劲,只看见这一片荒凉。
你都怀孕了,还不如好好养养胎呢。
”“…我也不清楚,只是有种奇怪熟悉的感觉。
算啦,我们回家吧。
”看来只是一对年轻夫妻的突发奇想罢了。
郑
维民摇了摇头,重新坐上了自己的车,离开了这片曾令他神伤的旧地。
斯人已矣,尘归尘,土归土。
而当一切重回寂静之时,只有风中一朵彼岸花在摇曳的盛开。
(全文终)作者的一些话:姑妄言之,姑妄听之。
先说那宋一品与贾仲意,一生奔波坎坷,逃不过名利二字。
有人视之淡泊如水,受之即用,失之即去,来的痛快,去的干脆;但却是更多人难以割舍,直到大祸临头依旧拼命收刮,直至一把火烧的个干干净净。
正所谓:一个名,好似是剔肉钢刀;一个利,却胜过销骨毒药。
名利二字人说好,怎堪勾心斗角?其次是贾晴。
生下来含着金钥匙,自然而然便恃宠而骄,飞扬跋扈,容不得半点吃亏谦让。
奈何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活时出行高头大马,随从百人,死时怎又不是三长两短,八角七钉?正所谓:不知愁,彩珠结灯芳樽瓯;都羡有,绿纱糊梁粉颜柔。
生时登阁死坠楼,不过黄土一抔。
再说红樱。
借由宋登阁几滴精血所生,感念赐血之恩与真情实意,便与他私定终身;奈何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不求天长地久,难维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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