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杀了一万七千余人,耿仲明拉走了四千多,还有一万余人溃散各地,目前还没找到,剩下约三万五千人全是俘虏。
其中既有跟着王允成等主动率部投降的,也有大军崩溃后,被动被俘的,还有战后搜山找出来的。
无论哪种,如何处置俘虏,很显然不属于李定国的职权范围,很快便交给了朱由榔定夺。
朱由榔思忖一阵,又参考了李定国、高一功、李过他们的意见,最后做出决定。
首先是主动投降的,诸如王允成等人,除了手中血债累累之辈,其余均不处置,只是将军官全部降一级而后随部队打散,分入各军。
其余都是战后被俘的,高级军官(千总以上),全部砍了,中下层军官,手中有血债的砍了,其余和士兵一同打散安置。
不过尚可喜还是要留着的,说不定以后还能做点其它文章。
至于怎么才算是血债?朱由榔干脆让王夫之拟定一篇诰文,以作为日后的投降、俘虏政策和对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