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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国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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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李嗣源的改革(下)(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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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嗣源后悔不已,将所有有关责任人严厉处罚。浑公儿由于诬陷致人死命,处以脊杖二十,罢免所有官职,发配到边远地区的登州(今山东蓬莱)。

    石敬瑭由于没有调查清楚真相,致使冤案发生,复奏时还夸大其词,任意诽谤,最终使无辜儿童丧命,还使李嗣源有了过错,但念他是李嗣源的女婿,是国亲,而且有功于国家,最后罚俸禄一个月。

    这在我们现在看来觉得处罚偏轻了,但封建社会就是这样,贵族和官员有司法特权,官员犯法一般可以用官的级别抵罪,或者因为皇帝的宽恕而减轻或免于处罚,而且贵族官吏和百姓的地位都是不一样的,至于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也要看这个“王子”是不是有靠山,是不是和皇帝关系好,或是是不是已经惹得皇帝不高兴了,要是已经早在皇帝的剿灭名单中,那么皇帝不会吝啬做一回公正的执法者,但是要是犯法者和皇帝关系比较好,那就小事化了了。

    而这件事处罚了当事人还没完,李嗣源为安抚儿童的父母和亲属,赐绢五十匹,谷子和小麦各一百石。然后,李嗣源下诏,以后不论首都和地方的死刑案件,都要仔细审查,不得徇情枉法。

    为表示自责李嗣源“减常膳十日”,以此向冤魂谢罪,皇帝能够为了两个小百姓惩罚自己,这在历史上并不常见,所以说李嗣源这个人的确是不错,最起码说守成明君那是没啥问题的。

    后又他下诏放宽酒曲专卖制度,允许民间自己酿造,在秋天征税的时候每亩交纳五文钱,这一方面减少了百姓的负担,另一方面还为百姓增加了一个生计。

    李嗣源为吸取李存勖吝啬导致兵变的教训,经常赏赐军队,因而国库紧张,他就命孔循担任租庸使,适当增加了一些税收,将酒曲实行国家专卖就是增加收入的一项措施。

    但孔循却很严酷,按章办事,执法严格,可以说没啥人情味,不论私自造酒曲多少都一律处死,因为在当时的法令上面就是这样规定的。

    李嗣源看到这种结果,非常不安,这都是杀孽啊,于是就下诏予以废除,让民间自由酿造,然后交纳少量的酒曲税。

    和五代时期的其他皇帝比起来,李嗣源还是非常顾念百姓利益的,还能知错就改。五代时期在历史上以法律严酷和刑罚残酷而出名,对于私自贩卖食盐和酒曲的,有的一斤就要处死。

    刑罚也是有断舌、断筋、折足、腰斩、凌迟(我们常说的的千刀万剐,这个刑法一般认为就是五代时期兴起的。)等酷刑。乱世之中,李嗣源的一些爱民便民措施就显得很可贵了,所以才称其为明君。

    除了爱民,调整法令政策之外,他还严于律己,“好男人就要对自己狠一点”,他厉行俭约,节俭不求奢华。

    李嗣源在修宫殿的时候,非常节俭。当宫殿刚刚建成时,负责工程的官员请求用红漆涂饰,再修得华丽一些,彰显皇家威严。

    李嗣源却说:“这个宫殿因为被烧过,所以不得不修,但只求宏伟壮观即可,不求华丽。”和李存勖比起来,李嗣源显得非常简朴,也非常明智,一方面国家没钱,另一方面花钱的地方多,这一块说多了又牵扯到了古代的税负,这一点后面会讲,但是引起古代国家很庞大,经济很繁荣,但是税收了了局面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税基出了问题,这后面会详细说。

    还有一次,为节省国家开支,李嗣源下诏在边疆设置马匹买卖场所,不许少数民族再直接到宫殿前来献马,这是典型的要实惠不要面子,那些虚无缥缈的面子,李嗣源觉得可有可无的都不搞了。

    先前,党项族人和其他北方部落总是以献良马为名,将良莠不齐的马匹送到京城来。但是后唐那是大国,不能慢待了来使,于是一律好吃的好喝的供着,还要给他们赏赐。

    所以后唐就照价给他们钱,但再加上他们住宿、吃喝以及得到的赏赐,每次都要花费不少钱物,浪费极为严重,给国家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

    李嗣源了解情况后,当即下诏禁止他们再到京城来献马,只在边疆一带设马场交易,这样就大大节省了开支。其实这一点在古代很长一段时间都被外邦小国利用,他们不仅仅把这当成是一种朝贡或者上供,他们认为这是一本万利的好生意。所以后来很多的皇帝在国家强盛的时候都会开供奉,让外邦蜀国来进贡,彰显文治武功,可是等到了国家没钱了,立马就会禁止,因为国库里拿不出来赏赐的东西。

    除了这一点,对于一些其他皇帝很看重的虚名李嗣源也不追求,冯道多次请求给他上尊号,这对于一些好大喜功的昏君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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