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戊章 — 40°42'00.0&;N 74°00'00.0&;W(第2/7页)
她是她,他是他,她是他,他是她,她是她们,他是他们,她是他们,他是她们。「noonefuckingcareswhoyouare.」我想孔子在现场应该会绝望地尖叫起来吧!因为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毫无人伦法纪可言。看完了人,我走到楼上去。parsons主建物里的每一层楼都有不同的主题色,我当时上课的楼层是绿色的。从走廊往内望,全是鲜绿色的油漆涂层。我既兴奋又有点紧张地推开教室的门,走了进去。core2的教授lois和几位同学已经在里面。简单寒暄之后我坐了下来,开始环顾四周。教室的设备十分简单,中央几张供学生做作品的大桌,周围环绕着几台工业用的缝纫机和许许多多的人台。人台基本上是size6,但为了鼓励身材多样性也有几个大尺码的人台。lois一开始为了让大家破冰,带我们做了一个小活动。她要求每一位学生用三点介绍自己然后这三点必须有一点是假的,然后其他人必须猜看看哪一个是假的。轮到我的时候,我的三点分别是「我所有家人都不知道我来美国读什么」、「我有双重国籍」和「我喜欢背字典」。当一个人的一生荒谬到一个程度,假作真时真亦假。
背字典这个毒癮我是从考完托福后染上的。最初只是想说再增加一点自己的英文字汇量,没想到背着背着就背出了些许领悟。什么是英文里的本质呢?我想就是将一个英文单字拆解到最基本的单元,也就是26个英文字母本身。所有学科的本质应该都是一样的吧!看到了本质,也就明白了自己的所知是如此的浅薄,如此的短暂。看到了本质,就会想去探索这些本质不同的排列组合,从而衍生出属于自己的思想。在现在的我眼里,「apple」和「sepulchral」这两个单字是一样的。就如同一位乞丐和一位世界首富也应该是一样的。如果看到了本质,体会了本质,对于世间万物就会產生一种平等观。我想到之前我读过的一本由美国作家麦尔坎.葛拉威尔(malcolmgladwell)所写的书《异数:超凡与平凡的界线在哪里?(outliers:thestoryofsuccess)》里提出的「一万小时理论」。如果一个人想要精通一门技术,他至少得花一万小时在这件事情上他才有可能变成这门技术的大师。然而,大多数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大概跟这个理论背道而驰。从十九世纪的工业革命以来,求快求变是大多数人的准则。「慢」从来都不是一个被歌颂的特质。还记得假柏思的小纸条的第一点是「唯快不破」。最新小说 https://www.shubaoer.com 完整版无删减无弹窗
然而,背字典是一件快不起来的事情,至少在一开始绝对是慢的。一页一页慢慢地往下背,我还记得第一次将一本2716页的字典翻完花了我将近三个月的时间。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我每天花将近六小时全心全意潜心在背字典的过程中。在这过程里,我渐渐感受到每个单字彼此之间的互动关係。神奇的是,随着将字典一遍一遍地背下去,速度就开始加快了。到最后,我只需要两个星期就能将整本字典走完。原来「快」是要建立在「慢」上面。背字典最有趣的一点就是到了最后我发现见山早已不是山。例如,如果在阅读中看到了cod这个单字,我的脑海里会同时浮现数种c开头的英文单字且都是三个英文字母组成的,像是cop、cob、cub、cud、cap、cab、cat与car等……。背字典除了让我体悟到一门学问的本质外,还让我学会谦卑。因为不论重头背了多少次,总还是会有上次没注意到或是早已从脑海里淡忘的单字跑出来。我们常常都因为自认为懂了一些东西而自大狂喜,但即便是那些已经成功留在人类歷史里的伟人们在一本字典面前也还是得谦卑吧?如果每次背字典都出现新单字,我们还自大的起来吗?高中开始要背指考的7000单字时,第一个字是「abandon」。gre红宝书的第一个字也是「abandon」。但如果是背字典的话,第一个字就不再是放弃了,而是「aardvark」。我相信一开始的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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