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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血江湖录》 镜碎梦起破苍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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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月落遗迹篇第四十章《献火者与她的无名剑》(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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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我还记得你》

    我出生在天武境内的流民街。

    明明与境内市集仅隔着一条街,这里却Si气沉沉,那边繁华热闹。

    这里的人,眼神涣散,一副没有明天、随时等Si的样子。

    虽然没有目标,也不知道活下来要g吗,但我会饥饿。

    饥饿感取代浑噩感驱使着我——靠着偷窃、靠着夜深时潜进街道,找市集残羹剩饭吃。哈,像极了乌鸦,不是吗?

    这里没有礼义廉耻,没有人情,更没有人把我们当人。

    那个午後,沙尘卷起。市集巷弄旁,我被几个披着皮甲的地痞围住。

    三人把我按倒在地,扒我的衣服。

    我记不清到底有几只手,一边伸向我sIChu,一边压住我的四肢,另一边r0u着我x口,

    余光看到他们的K子脱了一半,露出那个b刚出生的乌鸦还小的鸟。

    「臭B1a0子!想不到nZI蛮有料的啊!」

    「闭嘴别再叫了!让我好好爽爽!」

    「哈!她真的有够臭。」

    「欸哥等等轮到我啦!」

    「也让我抓抓啦!」

    「哈哈哈?」

    「这臭B1a0子真是流民里的极品啊,仔细看看脸也长得不错。」

    嘲讽声如烂泥在我耳边翻滚,我尖叫、我呐喊,裙摆破烂,膝盖血迹斑斑。

    市集的人冷漠围观,像看戏。太yAn落在我lU0露的身上,像刀子刺进骨头。

    然後,一柄剑闪过。

    是他。

    一身粗布麻衣,手中剑甚至没开锋,却斩断了那几个地痞的命。

    顺道烧了几个,然後人群一哄而散。

    「抱歉,俺听到声音以後就一路赶来了。」

    「别哭了,这些人渣不值得你流泪,姑娘你还好吗?」

    他把自己身上的披风披到我身上,手帕擦拭我脸上的泪。

    那手帕臭臭的,但我望着他,惊魂未定。

    「别哭了。」

    他说话时,眼神乾净得像山泉。

    他是我在流民街里的救赎,我的光。

    那年,我十五岁。第一次遇见楚——。

    他说自己不是什麽大人物,只是个来自剑圣一脉的小子。

    天分不好,火候不到,练不出雷焰之气,但还是想当行侠仗义的剑客。

    他会在星月下练剑,也会在h昏帮村里修桥铺路。

    他曾说过关於《剑圣残卷》的传说,那是真正记录「历史」和「剑道」的书。

    我笑着听,後来,也Ai上了他。

    我们一起走江湖,他唱歌走在前,我伴舞跟在後。

    他常说:

    「路不平,就要剑平它。」

    我信了。真的信了。

    直到那天——药王谷山脚下的市集。

    我们分开行动,他去见义勇为,像往常那样。

    结果,他救了一个「被欺负的富商小妾」,那nV人拔出匕首,一刀割断了他的喉咙。

    我的光,我的救赎,就这麽简单地——没了。

    对了,我後来有帮楚——报仇噢。

    我把那富商一家全部吊挂着,一个一个烧,一个一个问出来的。

    他们说:

    「他挡了我们几次财路,太碍事了。」

    欸?就这样?

    「楚——!」

    我赶到时,他早已没了气息。

    倒在满地W水与碎石中,成为街景的一部分,脸上挂着惊恐未知的表情。

    屍T被乌鸦啃烂,半张脸不见,心脏空空。

    我抱着他哭,哭得整座城都听见,却没人管。

    我太无力了,什麽都不能做,也做不了什麽。

    我想留住他。他是我全部,是我唯一。

    我想把他留在我身边,任何方法都好。

    所以我吃了楚——。

    那一口口冷y的血r0U,是我唯一能保留他的方式。

    说也奇怪,自那以後,我似乎掌握了他的火焰。

    黑焰与我共鸣,太好了!

    楚——!果然还留在我身边!

    我又开始有笑的理由了!

    我会帮楚——毁掉整个世间,把他们都送下去陪楚——!

    所以我笑着杀人,烧光整个村落,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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