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蓁喜欢上了一个人。
爱人和爱神丘比特之箭的降临都是突如其来,却又有迹可循。
秦时月前几周去邻省参加竞赛培训了,真太子不在,秦蓁这个太子陪读再次成为少爷小姐们取乐的对象。
当又一次被推进厕所时,秦蓁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不就是被打几拳,踢几脚吗,再不济就是被泼垃圾和脏水。忍一忍就过去了,没事的。
“妈的,看到你这副鬼样子就恶心!”
“秦时月怎么会容忍身边有你这样的人。”
冰冷的水泼在他身上,秦蓁还在可惜自己这身昂贵的校服真是多灾多难,怎么就摊上了他这个倒霉主人。
他正在胡思乱想,突然“砰”的一声,厕所门被一脚踹开。
盛焰像天神一般,降临在他荒芜的心上。
秦蓁觉得盛焰大概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他狠狠地教训了那群人,转过身看到浑身湿漉漉的秦蓁时,明显愣了一下,“是你?”
秦蓁当时还不懂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像个傻子一样呆呆地望着盛焰。
盛焰不仅是个好人,还是个热情过头的好人。
看到浑身湿透的秦蓁,他先用手帕擦了擦秦蓁湿掉的头发,然后二话不说把自己的校服脱下来,递给秦蓁,“你的衣服都湿透了,先穿我的吧。”
秦蓁这才回过神来,他没有接过衣服,反而抬起头,透过头发望向盛焰。
动作间瞄到一眼少年精壮、充满力量的身体,他不好意思地别过眼睛,讷讷道:“那你呢?”
盛焰笑了一下,露出洁白的牙齿,“没关系,我身体好!”
秦蓁最终还是接过校服,小声地说了声谢谢。
他准备脱衣服时,突然想起了什么,纠结了几分钟,恳求道:“不好意思同学,可以请你转过去一下吗?”
盛焰啊了一声,像是不明白男生和男生之前有啥介意的,他摸了摸自己的后颈,“哦、哦,好的。”
然后默默转过身,余光瞟到了一截白皙纤瘦的腰肢。
缘分的连结就是如此奇妙,盛焰自此成了秦蓁的第一个朋友。
秦蓁知道自己向来不讨人喜欢,他本来就是是购买商品附赠的小样,如果不是因为秦时月,他是不可能来这所非富即贵的贵族学校就读。
人分三六九等,他不过是一个被秦家收养的孩子,因为秦时月一时兴起,才脱离了孤儿院。
即使穿着一身锦衣华服,在一群天之骄子中,也显得像个异类。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穿着龙袍也不像太子。
所以大部分时候秦蓁都低垂着头,长长的额发把他的大半张脸都盖住。他只想融入到人群中,做一个安静的小透明。
但盛焰和其他人不同,盛焰会和他打招呼,和他一起吃午饭,偶尔还会给他塞昂贵的小零食。甚至慢慢熟悉之后,盛焰还会和秦蓁一起放学回家。
秦时月不在,秦家司机也懒得做表面功夫,秦蓁不想麻烦其他人,于是选择自己一个人搭公交。当他在公交站台遇到盛焰的时候,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直到盛焰在他面前挥手,他才反应过来。
“秦蓁,好巧啊!”
“好巧......”
秦蓁这才知道,盛焰很少坐自家车回去,相反他更喜欢搭乘公交、地铁之类的公共交通,或者是骑自行车,美名其曰体验生活。
“学校离你家那么远,你还会骑自行车吗?”
“对啊!你不知道骑自行车的时候,风吹得有多舒服!秦蓁,你会骑自行车吗?要不哪天我带你上下学吧。”
盛焰热情又肆意,仿佛生来就属于火焰,属于太阳。
他完全和其他少爷小姐不一样。如果别人是黑白灰,那么他就是灿烂的金色。
秦宅和盛宅离得不远,所以两个人经常像沙丁鱼罐头一起挤公交,然后在车上摇摇晃晃。
盛焰很高,车上人多的时候,他几乎把秦蓁虚拢在怀里。少年炙热的体温隔着薄薄的衣料传递过来,温热的呼吸喷洒在头顶,秦蓁僵硬得完全不敢动,但是身后的人完全没有察觉。
他的话很多,经常给秦蓁讲自己遇到的趣事,比起秦蓁死水一般的生活,他说的事经常让秦蓁感到新奇。在秦蓁惊讶得张大嘴巴的时候,他还会像撸猫一样胡乱地揉秦蓁柔软的头发。
这应该就是喜欢吧。
秦蓁还记得小学时同桌非要给他分享的爱情里,只有喜欢的人才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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