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中的含义了。
不过我还是有一点疑问忍不住向王烈询问起来。
「既然如此,你完全没有必要自己动手对付他们啊!直接把他们的行踪通知警察不就行了!让警察去对付他们,你在一边看热闹不是更好?」「没你想的那幺简单!那些家伙正常情况下碰到警察固然是能躲就躲的。
但要躲不过去了,撕破脸真的和警察动起手来,你觉得警察拦的住他们?我们出手一则为了确保能把他们一网打尽,二则也是借这个机会卖警察那边一个面子。
市局里要有明白人的话,自然会清楚我们这样做的原因是什幺的!我这样安排,也是为了你在这个事情上不留后患了。
」将电话交还给叶桐后,我立刻走下了阁楼。
按照王烈的指示快步走出了这间花柳店。
我刚从门槛跨出,廖小倩便从隔壁房门内走了出来。
她见到我的瞬间,当即呆立在了当场。
我其实也同样看见了她,但我却没有任何理会她的念头和想法,而是装着没看见的样子,转身迅速朝着胡同口走了出去。
第五十四章走出了胡同口,我转入了另一条街巷。
隐约间,我意识到廖小倩似乎跟在了我的后面。
我皱了皱眉,加快了步行速度。
如果说之前我还自欺欺人的对她留有些许留恋和回忆的话,此刻我对她则只剩下厌恶和恶心的感觉了。
又走了两条巷子,那个女人见我越走越快,终于逐渐放缓了脚步……我趁机连续穿过了两条街道后,彻底甩开了她的跟随。
等到离开了平房区,我才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并产生了后悔的念头。
这个女人逃走的时候,卷走了我全部的财物,也包括了我家传的数件珠宝首饰。
这其中有一件首饰对我颇为重要。
便是我母亲遗留下来的一枚翡翠镯子,要知道,那是我母亲留给我唯一的一件遗物了。
廖小倩失踪后,我因此一度消沉了一段时间。
等恢复过来后,我曾前往云南打探过她的消息。
结果才发现,她之前告诉我的地址、身份这些,统统都是骗人的。
我的云南之行自然是一无所获。
失望之余,我只能放下了这个事情,又过了一段时间后,我也就淡忘了。
此刻从胡同出来,我才反应过来刚才我应该转身抓住哪个女人质问的,现金、存款那些我可以不再和她计较,但起码我应该从她那里获得那枚翡翠镯子的消息才是了。
但转念一想,这都过去快五年了,她此刻很可能已经加入了罗镇东所在的那个秘密团伙。
我即便抓住她追问,她恐怕也不大可能对我说实话的。
返身抓她,没准还会引起她所在那家店子里那些人的注意而坏了王烈等人的计划。
我因此只在街口略略停留了片刻后,便又朝着街对面走去。
过了马路,看见湖南菜馆,我才想起我在馆子里点了菜,到现在都还没去吃,加之之前耽误了半天,我确实已经感觉到了饥饿,便连忙又走了进去。
看见我出现,菜馆老板娘忙着又迎了上来。
我一边向她道歉让她们等了我好几个小时,一边询问我的菜弄好了没有。
老板娘倒是爽快人,告诉我我的菜早就好了,结果因为我半天没回来,她们只好把我的菜当成她们自己的午餐吃了。
现在我回来了,她们可以立刻再帮我做。
这事情责任在我,我自然没有抱怨的资格。
而且怀着歉意,我有在原有两菜一汤的基础上又多加了一份荤菜,算是照顾对方的生意。
老板娘去厨房张罗后,我想起了罗镇东,此刻我已经可以肯定他是某个团伙安插到路昭惠和李老板那边的探子了,既然确认了这点,我觉得我还是有必要为此事提醒一下路昭惠。
所以借着等上菜的时间编辑了一条短信,然后给路昭惠发了过去。
短信发出后没多久,老板娘把菜端了上来。
我三两下把饭菜刨下肚子,吃完了,刚把老板娘叫过来结账,结果手机响起了短信提示音。
我把钱包里仅剩的百元钞票递给了老板娘,拿起手机看信息。
短信是路昭惠回复过来的。
罗镇东一句没提,反倒询问我此刻在哪里。
我一边接过老板娘的找钱,跟着老实的给路昭惠回了短信,
-->>(第12/17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