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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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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演义(01-04)(第9/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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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头哈腰、一副奴才相。

    可是,一旦上面来人抓个什么中心工作,或者是来了个啥子「运动」,他就会像变了个人似的,把他忙活、张罗的快要掉裤子了。

    在这种形势下,就会跑红一阵子。

    他就会不学自通地,吹哨子、敲铜锣、传人开会。

    会场上带头呼喊时髦的各种相关的革命口号,来造会场气氛。

    此外,还无偿地值夜班、看守坏人啦、为上级来的人烧水等等,十分得力。

    等到中心工作告一段落、运动也结束了,他也就像泄了气的皮球。

    他又是个好吃懒做、爱占荤腥的游民散仙。

    肖文礼见他一副奸相,便说:「这几天,你又去哪上告啦?是又缺酒肉钱了吧!」「哪里哪里,我还告啥!上次肖区长你批的条子,我已领到了十元钱救济款,还没花了呢!我是听别人说,你要结婚了,我想帮你张罗张罗,出点小力气还是没有啥问题的!」「这没有影的话,你是从哪听说的?」肖文礼吃惊的问。

    「哎呦喂!肖区长这婚姻大事咋能保住密呀。

    前些日子,我去清河镇二姑家串门,听说的呗。

    谁都知道那个姓李的镇长嫁给了她的上司,区政府的肖区长你了。

    还说,是你的房东李大山老婆给介绍成的,大伙都等着喝你俩的喜酒呢。

    」这小子屁颠屁颠的耍着小聪明说了一大套实嗑,不时地表现出他是灵通人士的样子。

    「啊!结婚是早晚的事。

    但不是最近,你就耐心的等待喝喜酒吧!」肖文礼不冷不热的回应他,然后继续向西走去。

    他无意理他,又不想伤了这种人的自尊,这种人最好不要去招惹他。

    那年代的男女结婚,还没有法律的约束。

    百姓间的婚事,都是按祖辈传下来习俗来操办,在当地习俗一般都是男子在十七岁、女子十六岁以上,便由一方家长托媒人上门求婚。

    求成后不久,男方家在适当时机找个「先生」给掐算个日子,大摆酒席招待四邻、八方亲戚。

    只要村民公认,便是合法夫妻。

    离婚时,只要有男方给出一张「休书」即可。

    双方再婚时,仅凭此书便可以另行结婚。

    否则,便被四邻认为是「通奸」、「破鞋」关系。

    有身份的人或者是官方人士,要结婚的前题是十分严格的;男女双方必须向所在的单位、机关管人事的部门打报告,经过审查批准后有一纸公文为凭,方可为「合法」婚姻。

    也不用大操大办,有条件的,去照相馆合个影,然后约几个要好的同事、朋友、友人等,再加上双方的直系亲属,在新房里喝茶水、嗑瓜子、吸香烟、吃喜糖、说些贺喜的话,祝贺他们新婚愉快、幸福美满、早生贵子等等。

    直到一九五三年春,中央政府才颁布第一部「婚姻法」。

    半个月后的一天上午,肖文礼、李玉芳两人在县城新民照相馆照完了结婚像,返回了泉水区。

    俩人刚进秘书室,便被黄秘书给推了出来,并一直推到机关大会议室里。

    早就等在这里的全体区机关干部,呼喊着祝福的口号、鼓掌声如雷贯耳。

    黄秘书把早就备好的香烟、瓜子、喜糖、水果摆上了长条桌上,又把泡好的茶水端了上来。

    因为区委郝书记在县里开会,婚礼便由副区长何礼银主持。

    区干部们的这一举动,把肖文礼、李玉芳当场给整蒙圈了。

    他们俩原本不想在近日办婚礼,更不想在机关单位办。

    他们是准备在五一劳动节时,利用休息日、再请几天假回李玉芳在农村的老家,按当地风俗办一次婚礼。

    现在,面对一片好心人所策划的「惊喜」,也只能认了。

    次日早晨,肖文礼、李玉芳夫妇从镇招待所的临时「洞房」起床后,简单洗漱完毕又吃了早饭,肖文礼便去了办公室。

    李玉芳也跟他到了办公室的宿舍,将他积攒多日的脏衣服、袜子、褥单等,清理出一大堆,抱到招待所去清洗。

    黄秘书不知道此时肖文礼正在农业办公室了解情况,便跑到招待所喊肖区长去接听县里来的电话。

    李玉芳听说是县里来的电话,知道是有情况,便同黄秘书又回到政府办公房子找肖文礼。

    肖文礼接听电话后,告诉李玉芳,县委办李主任通知,让肖文礼明日上午九点钟,县委书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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