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出宽大的袖口,垫在身前,随後用额头在地上磕了三下。
面前的神龛发出了微弱响动,周舜卿擡起头,看到神龛似乎动了一下。
“舜卿愚钝,未能参悟上神真意,还请上神再……”
地窖封门外传来了密集的脚步声。
周舜卿推开地窖门,望见大门已然洞开,无数行屍在院中猎食兵士,血W残肢遍地。
周舜卿关上门,又退回了地窖。
这些兵士可真是熊包,看个门都看不住,周舜卿暗自咒骂。
他靠坐在一个木箱前,长叹一口气。
两条路摆在他眼前。
第一条路,在地窖中躲着,待外头风平浪静再出去,此法可保住自己X命,但回到汴京时,将会面对无数风雨。朝廷或将他刺面发配边关,或把他贬去岭南,周家为了避免受牵连,届时也会同他断绝关系。
若不想面对这些,便只能隐姓埋名,独自逃往偏僻之处,江南渔村,或西南边郡,朝廷会以为周舜卿英勇赴难,追授他一个好听的名号。
如此一来,汴京城的繁盛,同僚的敬仰,每月的优厚俸钱、绢布便都与自己无关了。
此般活命,属实没什麽意思。
第二条路,从地窖杀出,救出朱太妃,为自己与周家搏一把功名,就算身Si,自己的神主牌位也会在周家祠堂里,受香火供奉,百世不绝。
那些个行屍此刻正忙於猎食兵士,应是无瑕顾及自己,哪怕有一两个行屍上来,自己只要以甲胄或兵器护住身T,不被行屍所伤便可。
如何抉择,周舜卿心中已然有了定夺。
多亏跑到了树上,万安期暗自庆幸。
方才,一名纤瘦的兵士打开了院门,数不尽的行屍冲了进来,兵士们逃亡四处,但大都被行屍所杀。
冲天的血腥气令万安期的肚子不住痉挛,他捂住口鼻,不想发出声音,被树下的行屍发现。
这GU味道唤醒了万安期久远的记忆。
他十岁那年,盈盈姨尿血不止,店里的夥计从城外牵来了一头小驴,想为她宰了,剥皮熬制阿胶。
这是浚仪桥大街上的药房魏郎中支的招,他说童子驴皮熬制的阿胶,对nV子下血最有效。
在一个午後,万安期午睡醒後想要去後院小解,正好撞上夥计们剥驴皮。
驴子露着粉红sE的r0U与连亘的筋膜,一旁的柏木桶里盛满了杀驴时放的血,夥计们光着上身,汗水与血痕粘在一起,宛若打Si了数百只x1饱血的蚊子。
当时万安期第一次知道鲜血的味道,与他之前接触过的腐烂血水、做熟的血块都不一样,咸腥中夹着一丝铁味与甜味。
至於朱福和万安期如何来到树上,还得从一刻钟前说起。
那时,朱福与万安期听到了院外动静,便来到院内探听情况。
朱福好信儿,想知道外头在g啥,便拉着万安期爬到院墙东头的柿子树上一探究竟。
万安期不会爬树,但他拗不过兴冲冲的朱福,便只好听从他的意思,抱着朱福的腰,贴在他背上,像抱着大猴子的小猴一般,被他一路带到了树冠。
他有些惊异,外表五大三粗的朱福,爬起树来却如山上的猕猴般矫健,双手环抱树g,足底贴住树皮,三两步便窜了上来。
上树没多久,行屍便冲了进来,两人恰好逃了一劫。
“这人真不赖……”
朱福一边啃着柿子,一边说道。
他难道在说那个打开门将行屍放进来的兵士?
“别出声……”万安期急忙阻止道。
幸好树下的行屍都在忙於吃食,仅有几个擡头瞟了眼两人,又低下头吃了起来。
“这要是我,也得把门打开……”朱福没理会万安期,接着说道。
万安期难以置信地看着朱福。
只见他脸面发白,许多条紫红sE的细小血管凸了起来,如同大树露在地面上的根系。
“朱福,你没事吧?”万安期靠近朱福,关切问道。
“柿子真甜。”朱福大口啃着柿子,一颗接着一颗,暗红sE汁水顺着他粗壮的脖颈流淌到x口。
万安期看到朱福的大腿,有一块地方肿起个桃子般大的鼓包,他装作不经意m0了一下那处伤口,心中为之一惊。
鼓包里似乎有千万条蚯蚓在蠕动。
万安期记得那处伤口,那是他们在坟地时,他用金钗紮的位置。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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