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惜,他已经不在了。”
我哑然,不知道回复些什么。
“所以,今天看到你就感觉很亲切”,他伸手从兜里掏出张纸,“如果有时间的话,可以找叔叔来玩吗?”
他递给我,我用衣服擦擦手上的汗。
可在我刚要说点什么的时候,他站起来走了。
他落了东西,是张照片。
他说的没错,我们确实很像,或者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虽然照片四分五裂的被黏好,高曝光下他的朋友半张脸贴在相机上,因为实在太像了,我甚至怀疑是不是高新技术合成的。
这照片对他来说应该挺重要的吧,我打开他给我的纸,上面写着娟秀的两个字和一串数字。
盛奕。
开学初要忙的东西真多,还总有人给哥递情书。
诶嘿!都被我骂跑了!
我这样的家,很快应该就传遍年级组了吧,初中就这样了,什么事经历第二次就觉得没什么了。
他们会带着高高在上的态度怜悯你,还觉得自己伟大无比。
有够操蛋的了。
我忘了那张照片的事情了,我上次在书包二层看见它的时候还挺意外。
我打电话过去,没人接。
不是说我很亲切吗?电话都不接,你对和你朋友长的一模一样的小手办就这态度?
我又打了两次,最后一次是一个女的接的,听声应该是他女朋友吧,她说让我晚上九点二十去铂悦夜总会。
我说我有晚自习,没听错的话,那边好像笑了一下。
怎么了!有晚自习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吗!你们这些老年人想上还上不上呢!
我没好气的挂掉电话,你是失主!不应该自己来取吗!
那地方真远,得打车,要不扫个共享单车?
单车三块,一会让他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