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过曹狼的住处,共用一个搪瓷缸喝水,足以证明关系不一般。
另外,曹狼不打扫卫生,屋里灰尘多还找到了几个女性脚印,跟余兰兰脚一样大小,而且鞋底的花纹也跟余兰兰脚上的鞋子一样。
有了足够的证据,李警官在家里带走了余兰兰。
余兰兰坚决不承认,心里慌张,“我跟曹狼真的不熟悉,你们搞错了。”
“可是我们在曹狼房间里搪瓷缸和暖水瓶上都发现了你的指纹,而且还是最近的,足以证明你出现在单身男子曹狼的房间。”
“如果你们只是普通的摊主和搬运工之间的关系,不可能出现在曹狼的房间里,更不可能共用一个搪瓷缸,另外我们也有证人证明你在案发当日的白天曾经去过曹狼租住的地方。”
余兰兰傻眼了,被李警官给铐走了。
宋家五兄弟气炸了!
七星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