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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攻】龙傲天主角是我的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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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憨憨龙傲天发小(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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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小院子,这一亩三分地,还有我,就是他的全世界。

    但他没有问为什么,也没有说不想去。

    “好。”他点了点头,嘴角重新咧开那个标志性的傻笑,露出一口白得晃眼的牙齿,“阿弦想去哪,我们就去哪。只要咱们在一块儿,睡皇宫和睡这破庙,对我来说都一样。”

    说着,他转身就开始忙活起来,动作利索得让我怀疑他是不是早就盼着这一天。

    “那我把这口锅带上,这锅炖肉香。还有这把刀,用顺手了舍不得扔。哦对,床底下那坛子陈年老咸菜也得带着,路上没胃口的时候能下饭……”

    看着他把那把处于封印状态的魔刀像塞破烂一样塞进那个打满补丁的灰布包袱里,又把几个我都懒得鉴定的破坛子往里硬挤,我感觉太阳穴突突直跳。

    “锅别带了!咸菜也扔了!”我忍不住冲过去,一把按住他正往包袱里塞一块磨刀石的手,“咱们是去闯荡江湖,不是去逃荒!带上几件换洗衣服,还有咱们存的那点碎银子就行!”

    “可是……”陆尘一脸委屈地看着那块磨刀石,“这石头磨刀特快,我想着……”

    【鉴定失败:物品等级过高,超出判定范围】

    我沉默了。

    “……带着吧。”我面无表情地改口,顺手帮他把石头往包袱深处塞了塞,“这石头看着挺结实的,路上遇到野狗能防身。”

    “是吧!我就说这石头好使!”陆尘立刻多云转晴,乐呵呵地把包袱系了个死结,然后单手轻松地把它甩到肩上。

    他转过身,背着阳光,逆光勾勒出他宽阔的肩背轮廓。他冲我伸出一只手,掌心宽大干燥,那上面每一道纹路我都无比熟悉。

    “走吧,阿弦。”

    我看着那只手,愣神了片刻,随后伸出手,重重地拍在他的掌心里。紧接着,五指收拢,紧紧相扣。

    那股源源不断的热度从他掌心传来,驱散了清晨最后的寒意。我回头看了一眼这个住了十八年的小破院子。那间漏风的茅屋,那个用青石板搭的灶台,还有空气中并未散去的粥香。

    再见了,新手村。

    “走。”

    我拉着那个身怀绝世武功却只想给我做饭的男人,踏上了那条通往未知的土路。

    前面的路很长,但我知道,只要他在,这就不会是一条孤独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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