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奇很穷,两袖清风。
幸好他有一手草编的好手艺,小时候觉得有趣学着玩儿的,没想到还有派上用场的一天。
洛水花城有一条不繁华但十分忙碌的元亨大街,从早市到晚市,人来人往,川流不息。
早市刚一落幕,晚市出摊儿的人们已经陆陆续续登场,卖馒头包子蒸饺、馄饨等吃食者居多,阑珊的灯火中人影忙忙碌碌,是人间烟火,也是柴米油盐酱醋茶。
赫连燕燕甚少出门,此时安静地坐在宋惊奇的怀里,被眼前手指如飞,编出一个又一个栩栩如生的小花篮、草蜻蜓、草蝴蝶吸引,小心翼翼地捏起一只草蚂蚱的长须,把它拎了起来,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草蚂蚱看,觉得稀罕无比。
因为就地取材,成本小,所以卖得根便宜,小货物如草蚂蚱、草蝴蝶不论大小一律一文钱,小花篮、花冠、竹球等稍微大点儿的,也才两文钱。
不多时,摊子上已经围了几个人,挑挑拣拣,哪一个都喜欢,哪一个都爱不释手,一听才几文钱,顿时豪气地全包了。
生意越来越好,钱袋子越来越沉。
赫连燕燕管钱,两只白嫩嫩的小手攥紧了钱袋子,细嫩雪白的脸颊紧张出了一层薄汗,淡淡的柳眉皱着,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左看右看,生怕让贼偷了。
“有你爹坐镇,哪个小偷敢过来?”宋惊奇花了三个铜板买烤红薯,逗他:“来。尝尝这个。”
赫连燕燕第一次吃这个玩意儿,捧着黑炭头似的一大块,皱了皱稀疏浅淡的眉头,无从下口,无助的目光投向了身旁,唤了一声:
“父亲?”
赫连春城戴着斗笠,微微低着头,斗笠遮挡了面容,似乎在发呆,被燕燕唤了好几声才回过神来,问:
“怎么了?”
可赫连燕燕已经等不及了,歪了歪脑袋,像是在思考,然后想到了什么似的,两只手拿住烤红薯,拇指捏了一下,焦黑的外皮开裂,沿着裂开的缝隙左右轻轻一掰。
烤红薯外皮焦硬、内里松软,这么一掰,倒让他真的掰开了。
热腾腾的白气冒出来,甜甜香气熏得赫连燕燕的脸颊泛红,埋头舔了一口糯黄的果肉,眼睛立即亮晶晶的。
这下子,他算是学会了,烤红薯只吃里面,小狗似的啃得干干净净。
宋惊奇笑了笑,又从腰间的袋子里掏出一把花生和枣子,给坐在膝盖上的赫连燕燕当零嘴儿。
枣子甘甜清脆,赫连燕燕“咔吃咔吃”吃得欢快。
他趁机扭头问向身边:“将军大人,你刚才在想什么欸,这么入神?”
“……不,没什么”
不能说,不敢说。
赫连春城心想,要是燕燕是你我的孩子就好了。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岂不快哉?
可惜的是,这终究是痴心妄想。
眼前一幕越是美好,对即将到来的黄金宴越是厌恶。
赫连春城有一件黄金羽衣,丝滑如流水,轻薄如丝,宽大的袍袖、飘逸的华裾如同流动的金沙,衣袍翻飞时又泛出柔白若银的光芒,无论坐卧行走,金灿灿的衣袍宛如一朵绽放在深夜里的金星雪浪花。
衣袍华美又精妙绝伦,之所以称之为“精妙”,因为它垂软似绵、轻薄如纱,十分透肉,若是当做罩衫,那就是锦上添花,衬得人更加出类拔萃。
如果单单穿了这一件,事情就变得不同寻常起来。
赫连春城一直小心翼翼地瞒住了这桩事情,直到黄金宴当晚,他偷偷出门,上了一辆豪华璀璨的马车。
马车一路东行,停靠在苍青如碧的洛水边上,迎面是一艘金碧辉煌的楼船。
赫连春城身穿黄金羽衣,又披了一件鸦羽般乌黑的斗篷,一身乌黑几乎融进了夜色里。高挑俊拔的身躯裹在密不透风的斗篷,宽大的兜帽将整张脸遮了起来,只露出来嘴唇和下巴。
嘴唇又细又薄,仿佛鲜血一样红的胭脂在宣纸上画了两笔,纤秀流丽的下巴玉白无暇,微微透着粉。
金碧辉煌的楼船共有九层,中间搭了个台子,扁而平,好似一尊鼓。鼓上绘有独特的花纹,色彩缤纷绚丽,美如一幅石窟里尘封多年的壁画,今日徐徐展卷,风华依旧。
抬头可见高高的屋顶,倒吊着一朵青色琉璃雕琢而成的莲花,美丽又庄严。无数花灯、彩带、垂幔簇拥着它,偶有清风浮动,流动飘逸。
青色莲急转如飞,只见一名金发绿眼睛的胡姬立在鼓上,正举袖起舞,箜篌清越,彩带上下翻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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