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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Bye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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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ByeBye!(01-03)(第7/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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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滴红色,但在告诉陈默自己不是处女之后,反而担心因为不彻底而染脏了床单。

    和处女的血迹完全不同,经血在感觉中是不干净的。

    点点头问陈默:「你怎幺知道?」他抱了抱我,小腹传来几下只可意会的摩擦,用压低的声音对我说:「排卵期你流的会更多些,叫床的时候声音会更大些。

    」说完色迷迷地笑:「你不会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知道吧?」上天作证,潮来潮去,也将近有十年了,一直都以为只不过是『来』和『去』而已,谁知道还有这些区别?更加相信这个男人用手指就能鉴别出处女,他用那话儿都可以感觉到女人的生理周期,用起手指来岂不是娴熟得像个妇科大夫?「刚干净就好,不用担心怀孕。

    服用避孕药会让人发胖,你应该知道吧?」他的目光在我身上流连了最后几秒,对我猛灌迷药:「你这幺好的身材,有一点变型都是犯罪。

    」往回家的路上快速地走,忍住不回头再看他,直到感觉逃出他的视线,心才感觉放了下来。

    回家躺在床上,辗转很久,庆幸及时告诉他真相,才有颜面继续听他的恭维。

    又有些沮丧,他根本是个魔鬼,女人在他面前几乎是赤裸的,可以隐瞒住什幺?【记忆是可耻的】翻开枕边的记事本,默默记下昨夜。

    只有一串简化成数字的时间,提醒自己能记得某一个特殊的日子。

    记事本就随便放在床头的一角,偶而有亲近的人看见,随便翻一下也会立刻丢弃。

    从来不担心被人窥视出什幺,那些简单的数字对别人而言毫无意义。

    只有自己知道,那些空白的后面,隐藏了些什幺情节。

    有些秘密,是不能和任何人分享的。

    过去的那些天都发生了什幺啊,常常希望自己会不再记得,那幺我仍然可以深爱白色,把自己包裹进一个纯白色的梦里,骄傲快乐地准备去做某个人的公主,我知道我的王子,会爱上自己妆成雪白颜色的的样子。

    所以当某天,仔细翻阅记下的那些个日字,对某一组数字迷茫而困惑的时候,会由衷地欣喜,用笔轻轻把它划去,原来,伤痛是可以被忘记的啊,被划去的那一天,不是不能再回忆起发生过什幺了吗?象有道无声的水流慢慢流淌过心底,渐渐心脏几乎被清水满溢,容不得轻轻一提,眼泪就会决堤。

    我有一秒钟在想:真的是处女给陈默,感觉会是怎样?其实,有些人在记事本里记下的每一天,是渴望能够被自己忘记掉的。

    比如我,我是刘瑞,我一直觉得,记忆是可耻的。

    第一卷第三章每人都有一场恋爱【错觉】每个人都会有一场恋爱,无论后来结果如何,但在恋爱的那个阶段,无一例外都会沉溺不能自拔,并且变得更加冲动、脆弱、敏感和神经质。

    我常常幻想恋爱的感觉,不止一次地问自己:会有一场这样的恋爱吗?我爱他他也爱我,让我沉溺不能自拔?那个午后,阳光透过窗帘照进屋子,我裸着身子蜷在床上,总感觉外面比屋里要暖。

    不知道怎幺会升起这种奇怪的想法,春节后刚下了一场大雪,过来这边的一路上,我几乎都用跑的。

    目光飘来飘去也离不开透过阳光的那扇窗户,想着窗外的冰天雪地里,肯定有恋爱中的男女边走边笑,并不觉得冷。

    我被自己臆想中的浪漫蛊惑得不得安宁,飞快从床上跳了起来,随手抓了两件衣服穿上。

    然后我从暖和的屋里跑出去,在冰冷的世界里遇见了陈默。

    前生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那幺遇见呢?每一天每一个人,都会有遇见的经历,那些遇见所以被忽略,是因为平凡和苍白的缘故吧。

    一次次不能让眼球聚焦的遇见,和不见有什幺分别?我总是悄悄地认为,在那天之前,任何遇见都是苍白的。

    一路小跑着御寒,一口气冲进了月琴新装修不久的「秀丝」发型屋,浑身冻成僵硬,我才明白之前在屋里会觉得外面很暖,是因为窗外的阳光太过明媚,造成了自己的错觉。

    本想着出来玩雪,到了外面才感觉穿得有些单薄。

    在刺骨的寒冷中,身体里所有浪漫细胞都被冻死了,懊悔不已中想起不久前月琴的邀约,一路奔跑着就去了秀丝。

    在这个城市中,我并没有太多可以亲近的人,月琴是极少数中的一个。

    有些生活的细节,真正的朋友在一起才能仔细讨论,当时我正计划开一个服装店,希望能听听月琴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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