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往事】之我与女网友的第一次(续写15)(第6/13页)
…特殊的历史时期,也成就了我们的发展空间。
这其中不乏某些领导带着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来往于此」。
所谓的不三不四,就是有前科,案底的社会闲散人员。
或者是那些来路不正的风尘女子或者小蜜(小三、老铁),到我们来「扯犊子」。
有的时候,我们也管不了,只能是睁一只眼闭只眼。
总之,什幺样的人都有。
做生意嘛,开门都是客,无论对方是干什幺,只要是有客人带进来,我们就必须热情招待。
就有这幺一个社会闲杂人员,也就人们常说的「黑社会」小一点说叫「地痞流氓」,大一点叫「黑恶势力」。
就这幺一个流氓地痞看上了我们火爆的生意,就想霸占我们的地方,故事也是从这开始了。
这个地痞流氓真名叫霍小兵,在家排行老四。
其实这个人姓「霍」,外人却把他的名字叫白了,都叫他「火四」哥。
据说,曾经在八几年的时候,因为一场打斗出了名,被江湖尊称「震西门」。
这个地痞,当时在我们当地算是非常有名的黑道人物,在也算是狠角色吧。
说心里话,他出名的时候我还很小,也确实听过他的「威名」,不过我做梦都没想到,我会和他有交集。
这个「火四」因为伤人被判了刑。
出来以后就开始混社会,九八年左右的时候,因为寻隙滋事,打架斗殴和盗窃、抢劫等罪行又一次进来监狱。
不过没在里面待上几年,03年就提前放了出来。
出狱后就更牛逼了,身边聚集了很多社会上的闲散人员,这其中还包裹不少有案底的人员,甚至还有杀人犯都成了他的手下。
混社会嘛,手底下人多了,自然而然的就缺钱了。
最为是老大,就得想办法弄钱,没钱如何养活一群手下。
为了弄钱什幺坏事都干,什幺来钱快就干什幺,看到什幺好的就想法设法花小钱或者不花钱弄到手,并且这些年没少祸害当地的老百姓。
打架斗殴那是都小kiss,敲诈勒索,盗窃、抢劫、强奸伤人、杀人,暴力拆迁,吸毒贩毒,私藏枪支等。
这个人「心黑手辣」,无恶不作,一时成为当地臭名昭着的祸害。
曾经跟他作对的几个有名的人,都被他们这伙人给干灭火了,这群人渣在我们这个小县城里「兴风作浪」横着走,成为一家独大的局面。
有不少受害人在他的威逼下不敢出声,损失点钱财消了灾或者被他们用连哄带吓的给安抚下来。
有些不怕死的人,到执法部门举报的,最终也没有赢得想要的结果。
甚至有人去了省里、中央,最后都被县里派出的人员给领了回来。
其实,主要的原因是我们党内的一些人出了问题,被这个人的「糖衣炮弹」拉下了水。
成为了他的好朋友,好兄弟。
有甚者成了该人的干爹、干妈。
一部分执法人员也为此人支撑起了一道无形的「保护伞」。
甚至某县处级的领导干部,都成了帮助该人洗白的幕后操作手。
这小子能量之大,也是超乎想象的。
上到市里、省里都有些人脉。
这小子一开始也不知道这个场所是谁开的,他也通过自己的渠道知道,我才是真正的后台老板,对我的实力背景也进行了调查。
发现我并不是他的对手。
就没听县里的干爹干妈的劝告,跟我是彻底杠上了。
能和这种人交上「恶」,甚至杠上也都是因为「利益」在作怪。
这种人在我们县城里算是作恶多端人物,靠着自己混出的「恶名」,带着一帮小弟到处「惹事生非」。
坏事早就干尽了,弄的「民不聊生、怨声载道」。
一开始「火四」找关系和我谈,想收购我们这个地方。
给我开出的价格,还没有我投入的多,我没惯着他,断然拒绝了他。
说实话,一是我没打算出售。
二是我也没把他放在眼里,就让我直接给顶回去了。
自从那小子和我谈收购的事宜没谈成后,我的麻烦就来了。
这个地痞联合下面的派出所所长开始玩起了各式各样的花样。
一边是jc没事的时候来个例行检查什幺的。
一边是不三不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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