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这份黑色封皮的材料厚厚一叠都有书本那幺沉重了,梅妤他们都是人手一本,一边说着一边还用笔在自己的本子上涂涂画画。
我翻开黑本子看了一下,里面有检察院审问的案卷复印件、杨霄鹏的口供笔录以及相关人员的旁证证据,虽然是第一次看到这种规范性文件,但是我也可以从材料里看出,杨案目前的发生了急剧的变化,而且是很明显的朝更加恶劣的方向演进,对照着梅妤与两位律师的讨论与解释,我渐渐弄清了这件案子的走向。
原本检察方对于杨霄鹏的指控只有私设小金库、账目不清等,而现在最新的指控上增加贪污受贿罪这条,检察方不知是通过何等渠道,找到了一家名为「世纪汇通」的地产开发商,据该公司法人代表古月所称,五年前东方建设通过竞标获得了碧海社区所辖寒山地块的开发权,随后世纪汇通跟东方建设签署了协议,东方建设将该地块的开发转包给了世纪汇通,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世纪汇通负责地块的开发销售以及后续工作,但必须支付给东方建设原地价以及未来收益金额百分之三十的管理费。
根据梅妤的解释,这种转包行为在房地产开发商之间是很正常的,东方建设的主营业是中档住宅和经济型住宅,而寒山地块的周边定位层次更为高级,通过这个合同将开发权转给更有豪宅开发经验的世纪汇通,并且可以享受百分之三十的收益,无论是从经济角度还是土地利用效率来看,都是个很合理的决策,杨霄鹏当时作为公司的负责人,从法律上看是毫无问题的。
世纪汇通在接受这个地块后,马上邀请国际顶级设计师设计了「梅园」,并且顺利的在两年前建成,梅园这个高级住宅区非常成功,当年就全部售尽所有单元,成为淮海市明星级地产项目,世纪汇通和东方建设各自都收到丰厚的回报,而购买了梅园的业主也同样享受到地产升值的好处,购房当年这块的房产均价就上涨了20%,现在这里的一套别墅市价都在一亿以上。
不过,据古月交代,在与东方建设签订合同后的次年,他曾经私下向杨霄鹏提供了1000万的酬劳,但杨霄鹏在口供里否认接受了这笔钱,并在次日将该款项原封不动的退还给古月,但古月又向检察方提供了一份合同证据,也正是在他第一次行贿被拒绝后,杨霄鹏与世纪汇通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在这份合同上世纪汇通以七折的价格将28号别墅出售给杨霄鹏,而这个28号别墅正是我们现在身处的梅宅,购房合同的复印件上白纸黑字签着杨霄鹏的大名。
在检察方拿出了这份合同之后,他们的审讯就专门集中于这一点上,反复的追问杨霄鹏关于该合同签订的细节,以及杨在之前双方的交易中为世纪汇通提供了何种帮助,检察方的问讯过程十分阴险,从笔录上可以看出,他们采用了威逼利诱、虚言恐吓、蓄意误导、信息屏蔽等手段,有意将事实真相朝他们想要方向引导,力图诱使杨霄鹏主动承认接受贿赂并为世纪汇通的交易提供职务便利的指控。
而按照梅妤的说法,世纪汇通在与东方建设签订合同后,找到了着名的美籍华裔设计师薇拉su女士做设计,而薇拉su也是通过杨霄鹏的引荐和沟通,她才愿意接下世纪汇通这个方案,由于薇拉su在做完设计后立即参加了一个国际ngo在非洲的慈善行动,并且委托杨霄鹏全权处理她在国内的经济事宜,世纪汇通想要将设计费用支付给她,只能通过与薇拉su交情匪浅的杨霄鹏,但是鉴于杨霄鹏的身份地位的特殊性,他们采用了在购房合同上给予优惠的手段,实际上那部分2000万的差价是薇拉su的设计费,而后杨霄鹏也将这笔款项转交给了薇拉su。
针对检察方审讯的方向设想,目前杨家的辩护策略则是,以薇拉su的设计费作为依据,强调这份购房合同是三方的商务行为,并没有牵涉到具体的交易,也不存在为世纪汇通提供职务之便的做法,这样子检察方关于贪污受贿罪的指控就很难成立了,而且检察方在此案的办理中,存在着很严重的违规行为,对当事人杨霄鹏采取了逼供、诱供、软暴力等非法手段,并通过行刑逼供的手法逼迫当事人作出违反事实的口供,这一点在庭审过程中可以作为质证方向提出,如果检察方的行刑逼供行为得到确认的话,就可以宣布对方的口供证据无效,那幺整个案件的基础也就不存在了,梅妤的申述请求就是当庭宣告无罪释放。
朱律明与严雪清在讨论过程中,提出了很多检察方在庭审上有可能会提起的疑点,严雪清还现场扮起公诉人角色,与作为主辩护人的朱律明开展了模拟法庭辩论实演,他们二人都是极为出色的庭辩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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