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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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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32(第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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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她忘了刚刚掉在地上的假警察手册─其实只是普通的笔记本,我连忙追了出去,等到我踏进女性洗手间时,听到:「高级督察赖以洁回报,陈湘宜副教授的上课内容没有问题,她是个杰出的好老师。

    卧底任务结束。

    」嗯,这个秘密我会永远放在心里。

    我把笔记本放在洗手台,蹑着脚尖倒退着走出了女性洗手间。

    注:刑法227条─第一项: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项: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项: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项: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项、第三项之未遂犯罚之。

    简单讲,与14岁以下男女性交罚比较重,14岁到16岁也罚,但罚比较轻;与16岁以上男女性交,刑法没规定处罚。

    但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则处罚满16岁但性交易者,所以陈湘宜老师才说不要扯到性交易或脱离家庭,原则上满16岁就没事。

    而且这边还是合意的情况,所以只罚性交的未遂犯,合意猥亵就不罚了。

    如果一开始就是强制性交,直接跳到222条第2款犯前条(221条的强制性交罪)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对未满十四岁之男女犯之者。

    三、对精神、身体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

    四、以药剂犯之者。

    五、对被害人施以凌虐者。

    六、利用驾驶供公众或不特定人运输之交通工具之机会犯之者。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筑物、船舰或隐匿其内犯之者。

    八、携带兇器犯之者。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结论就是,强制性交14岁以下有加重,14到16岁依一般强制性交罪处罚;合意性交的话16岁以下要罚,14岁以下罚更重。

    如果是性交易,标準提高到18岁以下都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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