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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绝色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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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天下乱,祸起萧墙现狼烟 第三章 碧血洗情天(第5/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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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的银票像铁板一样将叛军小头目的脑袋拍得粉碎,红白之物溅了一地,银票之上却未染上半点污秽。

    “你们起心杀我劫我在先,少爷我向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不饶人。若是饶了你,少爷岂非坏了自己的原则”三少朝着那无头的尸体嘲讽地一笑。

    随手将银票塞进怀里,捡起一把厚背大砍刀,三少翻身上马,勒转马头向着城守府方向奔去。

    “想不到少爷我竟然不是死精无精”骑在马上,三少心里既是焦虑不安又是兴奋不已,“更想不到的是,梅姐竟然肯为我生下孩儿”

    三少自然知道被抓的便是秋若梅,事实上,当他看到那片雪白的裙角后,便已经知道秋若梅遇上麻烦了。

    裙角补丁上的“天衣无缝”针法,还有令三少无比熟悉的味道,令三少心中再无疑惑。

    这也正好可以解释三少为何在初进城时,心中会涌出一抹莫名的不安。却是因为那真正让他牵肠挂肚不已的秋若梅,和他那素未谋面的孩儿遇上了危险

    “等着我,梅姐等着我,小家伙我这便赶来救你们战天王,战天虎,你们两个畜牲敢动我秦仁的女人和孩子老子把你们剁成肉酱”三少咬牙切齿地咒骂着,胯下坐骑在他的内力刺激下,犹如狂风一般飞奔,急促的马蹄声绵密地无一丝间隙。

    在那叛军小头目坦白从宽之后,三少当然知道了这股所谓的义军两个首领是谁。

    一个叫战天王,曾是云省黑风寨的大当家,抢劫勒索无所不作,偶尔会救济一下穷人,所以落了个劫富济贫的好名声。最经典的一句话是“绝对不要抢穷人,谁抢穷人老子杀了谁”

    其实谁都知道,穷人哪有东西什幺好抢的家里穷得连做饭的锅都没有了,你能抢个啥抢草纸擦屁股吗当土匪的,要抢劫当然是要抢富人了

    而所谓的济贫,你一个山寨想把生意做大,总得有个好名声,总得招收新人入伙吧不把穷人巴结着,谁来跟着你当土匪谁又会协助你抢了富人之后,还不去报官的

    所以这所谓的劫富济贫,根本就是一句屁话

    战天王最近觉得黑风寨周围的富人都被抢得差不多了,加上又听说岭南的老百姓在一个叫项启的人带领下起义造反,大杀富人,大肆抢劫,于是也想学那项启,劫掠整个天下。便赶时髦揭竿起义,自组了一支义军,号称战王军。

    战天王使得一手好枪法,更兼能左右开弓,左手能拉开六百石的铁胎弓,右手能开五百石的铁弓,倒是一员实打实的猛将。

    此人最好虐杀美女,行虐待奸杀之事。一想到秋若梅已落进他手中,三少便心急如焚,心乱如麻,心痛欲裂,心怒若狂

    而另一个叫战天虎,是战天王的弟弟。此人身高一丈有三,弓马功夫不行,只擅步战。擅使两柄铜锤,左手锤重七百五十斤,右手锤重八百斤,号称有万夫不挡之勇。

    战天虎别无其它嗜好,只好吃肉。而自三年前得了一场怪病之后,什幺肉都吃不下去,最后误吃了人肉,发现人肉竟能顺利入喉,而且还吃起来特别香,于是迷上了吃人肉。

    而此人最喜欢吃的,是不足五岁的小孩子的肉,两岁以下的婴儿更是他的最爱

    因此这战天虎获得外号“食人魔”,臭名远扬,可止小儿夜啼。

    一想到战天虎的德行,三少便睚眦欲裂。人吃人的事情不是没有,在饿孚遍地的灾年,百姓无衣无食,易子而食,烹妻待客都是有的,可是那仅仅是为了生存,为了能活下去

    而这战天虎,纯是为了口舌之欲,便丧心病狂地嗜食人肉,实在天理不容

    三少不是一个赞成替天行道的人,他根本与大侠二字毫不沾边。

    但是三少现在终于觉得,在很多时候,尤其是在老天瞎了眼的时候,即使自己也是个该遭天谴的恶棍,这时候也该出手替老天爷医治一下他那双浑浊的眼睛了

    “妈的,该死的老天爷,你他妈就没看到,那战天虎要吃的,是我秦家三少的孩子吗妈的,任何一个小孩子,就算将来注定是个恶棍,也不该活生生被人吃掉就算世上人人皆该死,但完全不懂是非善恶的小孩也不该死操你妈的老天爷,你狗日的瞎了眼睛,老子今天就血洗这乌云城,让你张开双眼,好好看一看这一片混乱的人世”

    我们等待保护自己的英雄,

    轰动好让自己感动。

    染红整个天空,

    成全个人的梦,

    这世界需要有人被歌颂。

    穿着华丽的大红新装,有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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