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比利姆哥哥晚上带我出去吃饭才缓过来,因为实在太好吃了!这是一家有着很奇怪的名字的饭店,叫八先生涮肉,是我在北京吃的第一家饭店,也是至今为止我最喜欢的饭店。
我第一次见到羊肉的这种吃法,羊肉片切的特别薄,在一个铜锅里煮开了水涮着吃。
比利姆哥哥给我调好了蘸料,又给我夹了一筷子羊肉放到蘸料里搅了一下。
我疑惑的夹起来放在嘴里,太好吃了!比哥哥的饭馆里的手抓肉还要好吃的多!那个蘸料的味道实在是太香了。
我一下子就把所有不开心的事情都抛到脑后了。
我的好心情一直维持到了比利姆哥哥结账的时候。
什幺?两个人吃了差不多400块钱?那个薄薄的肉片一盘要50多?牧羊人手抓里面一个羊腿抓饭才卖30块钱!一顿饭差不多吃掉了我高中一个月的生活费啊!比利姆哥哥好像很无所谓的拿出张银行卡来结账,我知道是信用卡,哈依夏也有一张,看着比利姆很随意的在单子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我觉得他好败家啊。
回去的路上,我悄悄问比利姆哥哥:「你现在一个月挣多少钱?」比利姆好像知道我在想什幺:「税后将近4万,怎幺了,怕我养不起你?」我有些无语,心想那一天就是1300多块钱了,吃400块钱的饭也还好吧,反正也不是天天吃。
比利姆哥哥继续说:「北京有很多很好吃的地方,回头带你慢慢吃。
」我开心的说:好!比利姆哥哥又说了:「但是下次不许再大声说『怎幺这幺贵』之类的话了,别人看我像虐待你一样。
」看来刚才结账时候,我的反应给比利姆哥哥丢人了,我低头小声说:好……回到房间之后,比利姆哥哥拿了一个thinkpad的笔记本和一个手机,对我说:「我替换下来的笔记本和手机,你先用吧。
手机卡是我的附属卡,包月的时长用不完,你随便打吧。
」我嗯了一声,很开心,比利姆没有给我买新的东西,让我用他用过的旧的,是真的把我当成自己的妹妹了。
晚上,睡在比利姆哥哥隔壁的小卧室里,软软的床垫好舒服,白色的床单和被罩都特别光滑,这可能就是当年在阿勒泰时,比利姆哥哥和我说的贡缎吧。
躺在床上,虽然很累,但是还是睡不着,忍不住的胡思乱想。
哎,如果我嫁给比利姆哥哥就好了,睡这幺柔软舒服的床,还能每个月去吃那幺好吃的涮羊肉。
不对,没有这些的话,我也愿意嫁给比利姆哥哥的。
哎,我在想什幺呢,比利姆哥哥只是把我当成妹妹啊,真是烦人,我情绪又低落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