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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上余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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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上余温(16)(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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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爲这个法律逻辑,大陆在家庭伦理这方面是非常健康的。很少人敢诱骗未成年血亲乱伦。因爲你不知道哪天被别人知道了告你强奸,一告一个准,哪怕你想让未成年血亲帮你辩解也毫无作用。

    而双方成年后乱伦,也不敢胁迫对方,一旦胁迫对方,也是一告一个准。谁也不想冒险去坐十几年大牢,即使对方某次不想发生关系,你也还有继续引诱对方的机会不是吗?完全没必要爲了一时爽去强迫对方。

    于是大陆社会隻剩下最简单干淨的社会关系,隻有成年人自愿的性行爲,而没有乱伦罪。

    当时这套逻辑分析和法律分析,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套理论并非鼓励乱伦,也不是教唆乱伦。

    而是对大陆的司法进行了解释,如果你对亲属有不伦念头,你也千万不要胁迫对方就范。你必须等大家成年后再追求,如果对方未成年你敢下手,那么等待你的都是法律无情的处罚。

    如果你发现自己两个亲戚有不伦关系,而且双方都成年了,你也要明白最多隻能由当事人家庭配偶提起离婚诉讼。而非配偶的人连起诉乱伦双方的权力都没有,如果乱伦双方即成年又都没有配偶……那么天底下就没有人能管了。

    整套法律,都是在保护弱势方的诉讼权,让受害方以最低成本来提起诉讼。

    相反,如果有兄妹两人都不结婚,一辈子在一起,是不构成非法同居罪的。

    即使兄妹母子有一方有配偶,也不构成非法同居。这一点居然比外人还强些,如果没有血缘的两人长期住一起,有一方有配偶就算非法同居,对方配偶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大陆保障了成年男女最大的性自由。对成年男女来说,性的权力归于己身,隻要双方愿意做爱,就可以得到法律保护。哪怕是违背婚姻契约,最大惩罚不过是财産分割权有偏向的离婚诉讼罢了。

    甚至像老外那样重口的人兽、人机、SM等玩法,隻要自愿也是法律完全不管的。

    这无疑是对性自由和女性的性自主权最大的拥护,任何人不能强迫女性和其发生关系,哪怕是婚内的丈夫也不能强迫她。

    也许是今天房门紧锁,我脱离了父亲巨大的阴影压迫,思维极其跑调。以至于我看到妈妈赤身裸体穿着高透明度的肉色连身袜,立刻联想到了论坛里讨论的乱伦和性自主权。

    在我懵懂的概念当中,妈妈和我性的距离,主要障碍应该就是H论坛大家讨论的『世俗礼法』和『法律制裁』。

    要是没有这些阻碍,也许妈妈会和我进行一些性的接触?

    而我对于如何做妈妈的思想工作,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毕竟我也是才读了几年书,写作文虽然频频受以前老师表扬,但是让我和大人讲道理,并且说服对方,我的能力是肯定差得还远。

    所以论坛上大佬们每次对乱伦极其社会问题的讨论,我都如饥似渴的阅读着。

    很多知识哪怕不懂,我也尽量百度出来搞懂,以其有一天能说服妈妈。

    所以我时常脑袋里组织了很多语言准备和妈妈探讨,但是每次都忍住了。我知道时机不成熟,我也没有成长到能够用口才影响别人的程度。

    还有个原因是我害怕她太早看出我的企图,会对我心生警惕。

    最起码现在,妈妈对我是一点警惕和抵触心理都没有的。比如现在,她大大方方的对着隻隔一张小圆桌的我挺着翘翘的乳房。对我小心探索的目光还露出歪头甜美的笑容,当我目光下移时,还故意交换一下架起的双腿,让我心跳加速。

    现在的妈妈,沉溺于和我的虚假交易中。对于已经明显带有性暗示的互动,并不如何抵触。如果一直这样下去,总有一天能接近我认爲的成熟时机吧?

    。

    那时,我可以把准备充分的知识,用千锤百炼的语言组织起来,突破妈妈的心理防线。

    如今,时机未到。

    这个时机,也许就是等到哪天我们的荒唐行爲,触到妈妈底线的时候。

    在这之前,我必须小心翼翼的隐藏自己的不伦目的。而且,比起和妈妈游戏刚开始的时候的性冲动,我现在也挺享受和妈妈的软色情互动了。

    和妈妈互相探索的过程中,我也大量补充了对女性方方面面的了解。

    以前我还是个平凡学生的时期,认爲妈妈是个烦人又无能的花瓶。比起班上几个厉害妈妈,比起狡猾多智的班主任,妈妈简直是隻会上班和干家务的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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