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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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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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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淑芬认为,如果不发生伙房里的事,王召弟能熬过那段艰难的日子。王淑芬常常梦见妹妹,妹妹哭着向他抱屈。王淑芬怨恨肖艳华,明里暗里叫她“养汉老婆”,也骂何荣普是王八头。她也怨恨马文,考虑到马文是她的妹夫,只能用不搭理的方式对待他。但是,王淑芬对待马文的态度并没影响到吴有金,吴有金除对马文产生一些轻视外,仍然让这个一担挑掺和队里、家里的事。

    马文进了屋,见马荣生着气,他问:“又是谁惹你了?气呼呼的。”

    马荣只顾生气没说话。

    马文带着埋怨的口气说:“不是你这臭脾气,民兵连长就让你当了,这可好,还是出不了小队。”

    马荣看着站在墙角的三哥,他吐出满肚子怨气:“肖艳华那个骚婊子,到哪开小荒不行?妈啦巴,偏得拱我的地头子。”

    骂肖艳华是骚婊子,让马文一阵脸红。屋里变得沉闷,没有一个人愿意先说话。

    吴有金来到刘仁家,问刘仁:“小兰在你家呆了一天?”

    刘仁点点头,把挂在墙上的煤油灯点着。

    因马荣骂肖艳华是婊子,马文心里不痛快,他从刘仁的烟笸箩里抓出一把烟,用报纸卷起,点着,抽了一口,吐出一股浓烟。听到吴有金问吴小兰的事,他借机岔开话题,生着气说:“不是我这当姨父的说话难听,咱小兰可让刘强害得不浅,现在啥名声了?依我看,找一个不知底细的嫁出去,先净了这份心。也别管她愿意不愿意,推出门就完事,何苦天天看着她。”

    ;   马文的话让吴有金心里发痛,脸色变得很难看。马向勇弯下腰,把吴有金让到炕里。

    马荣说:“妈啦巴,这几年把人都饿傻了,连他妈运动都忘了搞。再有运动,我第一个抓的就是刘强,先上台打他几棒子,看他还威风不!何大壮小崽子也得打,不然这小子长大就得翻天。”

    吴有金白了马荣一眼,心想:“狐假虎威,尽说些废话,一动真格的就没尿。”

    马向勇看着吴有金的表情变化,脸上浮出难以察觉的奸笑。

    自从吴小兰钻草垛被人逮住后,马向勇经常这样笑。他揣着幸灾乐祸的心情,在背后恶狠狠地说:“你吴小兰自以为了不起,我跟你说话,你都不喜得搭理我,你是鲜花咋的?你和刘强钻草垛,我知道你没干啥,但我偏说你干了损事,咳,真就有人信。就算你是带刺的鲜花,花被摧残了,看你还有多少刺?

    从常理看,马向勇打吴小兰的主意纯属无稽之谈。试想一下,一个是阴险毒辣的中年瘸子,一个是善良美丽的纯情少女,要使他们粘合到一起,除非权利和金钱,这两点,马向勇都不具备。但是,邪恶的人自有他的思维方式。在马向勇心目中,一对自愿相爱的恋人是赖蛤蟆想吃天鹅肉,有悖道德和法理,社会不容,时代不容。他认为,现实社会的特殊性就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性,而这种必然的特殊,会使很大一部分人被踩在脚下。他一只脚踩着挣扎的无辜者,一只脚登上高人一等的位置。站在这个位置上,只要把权势打点好,就没有办不到的事情,伸出手就可以抓到美丽的天鹅。他不相信黄鼠狼还需要给小鸡拜年,觉得黄鼠狼抓到小鸡不但容易而且天经地义。马向勇试图接近吴小兰,当看到吴小兰送给他鄙夷的目光时,邪恶的灵魂根本不可能觉醒,相反,更大地刺激了他的贪婪和怨恨。马向勇在心里诅咒:“别臭美,你就要成为残花败柳,一辈子也嫁不出去,想男人你就当野鸡。”

    今天,马向勇察觉到吴有金的心情很复杂,他离开靠着的柜子,在地上晃了几步,对吴有金说:“我三叔提出把小兰嫁出去,这个办法行得通。我有这个想法,如果刘辉不嫌弃咱小兰,就和那小子说一说。”

    马向勇想用这样的话激怒马文和马荣,然后把怒火烧到刘强头上,给吴有金施压,使吴小兰永远也不能和刘强走到一起。

    不出马向勇所料,马文跳起来反对,他用手敲着刘仁家的柜子说:“什么?嫁给刘辉?你怎么想的,让那小子做美梦吧!”马文把烟尾巴吐到地上,又说:“想到我二哥被绑,回忆起刘辉当时的凶相,我恨不得一刀捅了他!”

    马荣非常愤怒:“妈啦巴,两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有的是,嫁给谁也不能嫁给刘辉,刘家没有一个好东西。”

    刘仁撩起眼皮看一眼马荣,知道马荣不是骂他,便阐述了他的看法:“刘辉是抓过马向前他爹,那是上指下派的事,让谁干谁得干。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也不必总是计较。不管怎说,刘辉是公社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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