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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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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节(第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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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看成一个敢于承担责任的男子汉。但是,辛新也知道自己不可能和刘志生活在一起。且不说她考上了高中,前途无量,而刘志是一个永远走不出荒草甸子的农民。更重要的是刘志的家庭成份和他的社会关系,没有一个姑娘愿意从无产阶级阵营中滑出来,滑到地主资产阶级的阵营里,沦落到被人歧视,被人压迫的境地。

    辛新帮刘志穿上鞋,还故意和他拉开距离。

    刘志掰开羊角蜜甜瓜,一大半送给辛新,自己拿起另一半吃。此时,他不想再说什么,看到辛新吃得香甜,他心里美滋滋的。

    辛新开了口:“在你们村的调查中,常常听到刘强这个名字,有人说他好,有人说他坏,但总结起来,他是一个坚强勇敢的青年,而且有责任心。你是他弟弟,我想听听你的看法。”

    刘志说:“从个人角度说,我只是怕他,不但是我怕他,刘喜怕他,村里很多人都怕他。为啥怕,我也讲不清楚。他这个人体格好,不怕出力,为人大方,明事明办,脾气暴,嗓门高,好管闲事。再有就是胆子大,连老黑都惧他三分。”

    “听人说,他给村里做了很多好事。”

    “啥好事赖事,就是好出风头,显大眼儿呗。青年林,盖学校,是他领头干的,力气没少卖,也没少得罪人,没谁说他好。”

    辛新瞟一眼刘志,在本子上记了几行字,又说:“马向前是战斗兵团领导,你谈谈对他的看法。”

    “马向前嘛,一个大老粗,要说干农活没人比得上,搞运动是外行,他当战斗兵团的团长,那是空有其名,也就是赶赶形势。我敢预言,过不了多久,他的战斗兵团就会自消自灭。”

    “听马向前说,成立战斗兵团是你的功劳,看来你的革命热情也是蛮高的。”

    “不敢当,不敢当。”刘志的脸色严肃起来,严肃得有些痛苦,他低声说:“我是个农民,出身又不好,也不在乎被人踏上千万只脚。说我有革命热情,那不是真话,我让马向前成立战斗兵团,是为了让马向前保护自己。刘辉害死他爹,马向前想报仇,又不是刘辉的对手,只有成立群众组织才能和刘辉对抗。”

    辛新说:“你们刘屯,历史遗留和现时问题搅在一起,斗争错综复杂,伟大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在这里开展起来,荡及污泥浊水,最终会理出头绪,让真理大白于天下。但是,运动中的挫折和失误都是不可避免的,革命者要大公无私,不能计较个人得失,在无产阶级内部,不存在仇恨和私情。”

    刘志不赞成辛新的观点,但他不想驳斥,怕刺激辛新的自尊心。

    辛新见刘志不吭声,也意识到两个人在思想认识上有分歧,她把话题岔到马向东的身上:“马向东是造反兵团副团长,也是刘屯文化大革命的发起人之一,思想进步,政治过硬,出身也好,是个很有前途的好青年。”辛新问刘志:“说他好是我个人看法,你认为马向东怎么样?”

    刘志直言不讳:“马向东是个混蛋,干不出好事情。”

    刘志这样评价马向东,辛新很反感,白了刘志两眼,半天儿没说话。

    辛新来到刘屯,最先接触到的是黄岭造反兵团总司令朱世文。朱世文淫邪的目光和不可一世的神态让辛新极为反感,相比之下,造反兵团副团长马向东却给他留下很好的印象。

    马向东听说辛新是县高中的红卫兵,从心里产生敬畏之感,一见面,立刻被辛新的高雅风度所折服。辛新白白胖胖,比乡下村姑生出好多娇艳,马向东看了浑身发痒。辛新两眼清如春水,黑眸如镜,看得马向东好几天没辨清方向。

    如果是聪明的理智人,不可能对初次谋面的高中生产生非份之想,可马向东是混人,混人有混人的本事,他会奉承,会讨好,会溜须拍马,而且不知深浅,厚着脸皮把辛新摩挲得飘飘然。

    善良的女人,也把别人看成善良,往往经不住男人的诱惑。马向东围着她跑前跑后,送来甜言蜜语,目的是拨动少女的芳心。

    马向东最优势的条件就是成份好,共同的阶级情感会把辛新拉得很近,刘志说马向东坏话,辛新脑海里闪过男人间的争风吃醋后,立刻意识到刘志和马向东之间有隔阂。从惯用的政治角度看,这是两个不同阶级间的隔阂,这种隔阂很深,常人难以逾越,辛新也不例外,被现实隔在马向东这边。她用批评的口气对刘志说:“看一个人,必须用辩证的眼光去看,首先要看到这个人的主流,看他站在什么立场,为哪个阶级服务,不能用个人的好恶来评价。我认为马向东是积极向上的好青年,应该把他做为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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