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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烛散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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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为何投湖自杀?(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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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写言情校旱,李汝珍写讽世校旱。老舍的题材是穷苦大众,不写女人。”这或许恰好概括了大清王朝由繁华到**直至没落的完整梦境——老舍描述清末民初市井人物的尴尬已带有总结的性质。可以说他出生于正红旗下即开始体验到梦的破碎与现实的步步紧逼,他本人的心态或文笔俱是在对贫困衰败的穷于应付中变得尖刻犀利的。此情此景,非本世纪初的北平旗人不能体会其酸甜苦辣。“因为从小儿就穷,生活在穷苦人群之中,北京的大杂院、洋车夫、赶驴脚的、拉骆驼的,全是他的朋友,他都有深刻的了解。天桥说相声的、唱大鼓书的、耍狗熊的、卖狗皮膏药的,他均极熟悉。这群人是他写校旱的资本。”曹雪匠虽然晚景凄凉,毕竟是落难公子,有旧梦重温;直轮到老舍,才终于洋溢出江湖的气息。太虚幻境终究被现实主义所代替。宁恩承形容老舍时只用过一个有华丽遗风的比喻,倒也别出心裁:“老舍的文学很像年轻的旗人贵妇,天然的脚不缠足……老舍的校旱不用文言,不用诗句,不用典故,不用文白加杂的句子,不受缠足的限制。天然的旗装是他独树一帜的创造。”跟贵族倾向的《红楼梦》相比,老舍已彻底的平民化——荣华洗尽,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他返璞归真的文风简直令读者想象得出百姓炕头上供奉的窝窝头的滋味——也堪称平民朴素的道理。这也是我们的历史、我们的生活对老舍念念不忘的原因。

    “老舍属于北京,就像沈从文属于湘西一样……老舍很典型地体现了老北京文化的特点,是语言的,也是道德的、行为的。因为他和他的作品,因为他的悲剧命运,使得后人对老北京的解说,有了一个他人难以取代的印象。”这是李辉的观点。有一次在东四聚会,我向李辉表达了对他所写《消失了的太平湖》一文的赞叹,因为他把握住了理解老舍的核心:“不管旅居到世界什么地方,真正在老舍心中占据首要位置的从来就是北京,他的所有创作中,最为成功的自然也是以老北京为背景的作品。”老舍实际上是最容易获得理解的作家——只要你把握祝蝴对北京这座城市的感情。我同意李辉的观点。我想,老舍若仍然生活在这座城市里,对此也不会加以否认。他这种与其生命同在的感情是无法向自己乃至别人掩饰的,简直是赤子之情:“我生在北平,那里人、事、风景、味道,和卖酸梅汤、杏仁茶的吆喝的声音,我全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完整的,像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敢胆地描画它。它是条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条活泼泼的鱼儿来……”这种感情是博大的,但又能细微到贯彻于街头小贩的吆喝之中——这并不影响老舍在读者心目中的伟大。恰恰相反,诸如此类的细节正是老舍之所以伟大的源泉。即使凭借个人的体验,他也挽留了一座如此重要的城市的一段如此重要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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