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集团的利益纽带。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也正因为如此,朱由榔才把镇压士绅的任务交给以顺军、西军余部为主的光复前军、左军,就是因为他们的立场更加坚定。
而且,湖广、两广、闽南、云贵的度田此时早已完成,当初之所以这些地方能够较为顺利,一方面是由于局势动荡,正在战时,地主集团力量分散,而且面临满清的刀锋,也没得选。另一方面,这些地方开发较晚,地主士绅相较于江南,没有那么顽固。
于是乎,此次主要注意力便集中在江西、福建、浙江、南直四省。
内阁文件明确界限,凡现有土地,以皇册为准,只要在官府没有登记的田土,就属于隐匿,朝廷予以没收,当然,地主可以赎买,但价格不低。
而且朱由榔授意下,两部正式法令传达出来。
第一个是《土地兼购令》,规定凡人均名下,超过百亩土地,再行购买,就需要交兼购税,兼购税累积上升,一百亩到三百亩交一成半,三百亩到五百亩交三成,如此累积,最高达一倍。
其二,则为《常平粮令》,这是针对土地产出的,令各布政使司、府建立常平仓,秋收时收购粮食,春荒低价向农民卖粮,从而限制出一个最低粮价和最高粮价,并严厉打击粮食投机,凡未在官府登记备案,私自囤积超过五千石以上粮食的,构成囤积居奇罪。
这左右两拳,立刻将土地兼并的获利干没了小半,再加上,等大量失地农民能够直接分到田,可想而知的是,愿意给地主当佃农的人越来越少,地主还得降低租子,否则便没人干活。
一招大棒打下,朱由榔还不急着掏出胡萝卜。
第17章 科举(上)
时间进入三月份,科举已经开始进入预备阶段。
会试虽然安排在五月,但按照一般规律,此时各省的乡试应该早在年前就已经结束了,但这次恩科,不仅仅只是再开一届会试,而是从考秀才的“小三试”,到考举人的会试,以及会试都要重来一遍。
只不过,情况变得特殊起来。
沈平鸿在平湖沈氏被抄家之后并未受到株连,家主沈泽永被斩首,直系家属判处流放,但对于像沈平鸿这种旁支庶出,一般不予追究,甚至还能分到田地。
官府只没收皇册未登记的隐田,而对于沈氏那五千多亩尚还挂在皇册上的田亩,则选择分散给其余旁支族人,封建宗法制的压迫不仅只是主家对佃农、家奴的,旁支庶出也应当是可以“团结争取”的对象。
沈平鸿就被分到了六亩中田,但被他交给了之前一直照顾自己的家仆夫妇,带着仅剩的几钱银子,想去杭州乡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