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泼墨般的长发披落下来,与宋惊奇的青丝纠缠在一起,似一件鸦羽披风将他二人紧紧包裹。
他虚弱地偎在宋惊奇的怀里,恍惚间听见宋惊奇的话,一时没忍住,“扑”一声愉悦地笑了出来。
“……我,不疼了,一点也不疼了,真的……你让我很舒服,刚才是意外。”
宋惊奇一脸慌张,头一次露出明显的心疼和后悔,眼眸微微发红,坚决说:“是我的错!都怪我!下次我一定轻轻的。”
能让这个坏家伙低头认错,值了!真的值了!
赫连春城顿时飘飘然了,趁火打劫:“等我去了洛水花城,几个月都见不到,把你的佛珠送给我,慰一慰我的相思吧。”
“啊?”
宋惊奇有一串血红色的琉璃佛珠,是慈悲寺的老和尚给他求的护身符,多年来一直带在身上。每一颗珠子都红通通的,红通通的珠子一颗串着一颗,犹如血珠连着血珠,这么多年了,它鲜活红润如新。
按理说可以给的,一串佛珠而已,随身佩戴了这么久,也该换个新的了。再者,赫连春城是他的青梅竹马,区区一件护身符,送就送了,保他一路平安也不错。
他良心忽然有点儿痛,支吾了一下,道:
“……不行,我舍不得,我的命都可以给你,佛珠不行。”
“我要你的命做什么?”
赫连春城轻轻一叹,没再说什么。
那张清俊秀逸的面容没有了往常的神采飞扬,一旦哀伤起来,好似惆怅东栏一株雪,梅花淡白,变得索然无味起来。
宋惊奇察觉出他的心情变坏,明明以最亲昵的姿态依偎在一起,却无话可说,实在是荒唐可笑。
“如果我在洛水花城当了大官,一时回不来,你会不会去找我?”
宋惊奇一听这话就大感不妙,怕他生气,又不想骗他,哆哆嗦嗦说:“宋知县不让我入官场。更何况天子脚下,住在那座城里的人生来就比我高贵,锦衣玉食,高官厚禄,养的看门狗都是我这一介草民万万惹不起的。我懒散惯了,不想去那个地方自讨苦吃。”
“你……”
赫连春城微微仰起头,氤氲水雾中肌肤越发素白光洁,鸦羽般的眼睫沾着雾气,因仰头这个姿势,露出一截雪细如鹤的颈子,上挑的眼尾洇出胭脂似的红痕,那双黑如墨玉的眸子一动不动,就这样深深地仰望他,目之所及,有一种触目惊心的脆弱和哀伤。
宋惊奇有意避开他的眼神,妥协:“等你当上了大将军,可威风了。你锦衣还乡,我巴结你还来不及呢,那个时候你还想娶我,我就当你的将军夫人。不过先说好了,就算当了将军夫人,我也不会跟你去洛水花城的。”
只见赫连春城怔了一怔,问:“你的真心话?”
“我何曾骗过你?”
赫连春城这才容光焕发地笑了
……
少年偏不去睡觉,什么也不做,风一阵阵,声一阵阵,白梅花纷纷如梦,耳鬓厮磨,就这么一直依偎到天明。
二人在山下的河边分别。宋惊奇很不放心,又叮嘱了一句:
“你要是在洛水花城混不下去了,记得来找我。我在百花深处等你。”
这个时候,他想的是他能等赫连春城一辈子。
赫连春城笑而不语,踌躇满志。
人生南北多歧路,君向潇湘我向秦。
百花深处有一座简陋的小庙。
匾额上书有四个珠圆玉润的朱红色大字:明光太子庙
刷了新漆的庙门尤其鲜红,庙门大开,入目是一尊神像。
与他见到的佛像不同。这尊神像不是泥塑,而是通体白玉,皓腕纤手,一手执长剑、一手捻诀,身穿一袭华美无双的神仙衣,幽兰香草缠在腰间,衣袂飘飘,环佩叮当作响。
工匠的手艺十分惊人,玉石雕刻出衣裙飘扬的折痕和褶皱,立在莲花座上,仿佛在执剑起舞。
遗憾的是,看不见脸,因为被一块红布盖住了。
庙里寂静无声
角落里立着一卷半旧的草席,一宿没睡的宋惊奇果断将它铺开,躺在草席上,此时万籁俱寂,一股淡淡的白梅花香气正从衣衫中飘散出来。
宋惊奇枕着手臂,双眸一眨不眨地盯着明光太子神像,宋知县总对他讲明光太子的故事,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讲,他不厌其烦地听,传说中的明光太子就是从天而降的神仙,一手持剑、一手捻诀,有通天彻地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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