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肆虐人间的妖魔通通赶跑了。
他起初不以为然,可后来听得多了,一丝捕捉不到的念头悄悄冒出了头,在心里扎根发芽,不甘寂寞地摇曳起来。
——那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天下无双的明光太子,与他隔了足足七百年,这怎么不算是一件憾事呢?
宋惊奇怀着怅然若失的寂寞,不知不觉间沉沉睡去。
赫连春城一走,百花深处不复往昔的热闹,幸好他每个月都写一封家书,而每一封家书都被宋知县珍而重之地收进一方木匣。
那木匣颇有年头了,里面还有一些陈旧纸张,满满笔迹皆是小儿的涂鸦,字迹潦草,实在难登大雅之堂。
宋惊奇记得,那是宋知县抱着三岁的他,握着那短粗白胖的幼手,一笔一划写出来的。
可后来,家书越来越少了,从每月一封家书,到半年才能收到一封,渐渐地,就再也收不到了。
直到一张皇榜传遍天下,任赫连春城为护国大将军,皇恩浩荡,将永福公主下嫁给赫连春城当将军夫人。
仅用了三年就当上了威风凛凛的大将军,还迎娶了永福公主,刚听闻这个消息的宋惊奇一时呆住,心里形容不出什么滋味儿,没想到向来循规蹈矩的宋知县最先摔了碗筷。
宋知县匆匆收拾好了包袱,说:“我去洛水花城带他回来。”
他满头雾水,急追上去:“欸~等等我,那座城会吃人,我陪你去!”
“你留下看家!敢追上来就打断你的腿!”
宋惊奇只好作罢
百花深处距洛水花城十万八千里,路途崎岖,一来一回也要几个月,哪曾想才一个多月,日暮天寒,柴门忽闻犬吠声。
他出门一看,登时吓得两腿发软,死死咬住了牙关不让自己昏厥过去。
依然是那一身朴素的灰袍子,瘦黄的脸颊看不出半点儿血色,稀疏的白发乱糟糟的,他就那样拄着拐杖,一瘸一拐,消磨了精气神,失魂落魄地慢慢往家走。
宋知县的肩膀上蜷着一条紫色的胖狐狸,紫不溜秋的狐毛烧了大半,隐约可见鲜红色的皮肉,这下子丑上加丑,奇丑无比。
一人一狐,身披风雪,皆是一身消磨过的沧桑。
没人知道他们经历了什么